3月1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联想集团在美国和德国被MPEG LA公司控告,要求其支付被行业广泛应用的数字视频压缩标准MPEG-2专利费用。
目前MPEG LA已经在纽约联邦法院和德国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对联想提起诉讼。
MPEG LA在诉讼中指出,联想电脑、蓝光光驱、DVD光驱以及其软件均有使用相关专利标准,但却没有支付专利使用费。
MPEG LA公司是管理编解码技术等相关专利授权的美国公司。行业内的电视机等设备制造商均遵循一种通用的方法进行高解析度视频信号压缩,以便发送到电脑和电视。
MPEG LA管理着众多不同的相关压缩专利技术,并要求制造商支付一次性专利使用费用,而避免与各个专利所有者分别支付专利费的麻烦。
联想发言人汤姆·海耶斯表示,联想不会对诉讼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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