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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少女卖身赚钱“养”男友,男友辩称与自己无关


[  长江商报    更新时间:2009/2/26  ]    ★★★

  新洲一女孩多次行窃为男友筹钱,获刑后男友不领情深感“后悔”

  新洲少女小珍(化名)网恋后不能自拔,为了维持自己和男友的“幸福”生活,多次盗窃甚至卖身赚钱来“养”男友。昨日,记者从新洲区检察院了解到这起网恋悲剧。

  16岁少女沉迷网恋

  1989年出生在新洲阳逻的小珍是从16岁开始网恋的。缺少家庭温暖的小珍,初中毕业后就把上网作为自己唯一的“工作”。

  通过网聊,小珍被一个哈尔滨男孩小龙(化名)打动。小龙和她同龄,双方都感觉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

  之后,两人在武汉见面并发生了关系。小珍觉得自己很幸福,有了终身依靠。“我是那么爱他,为他死都心甘情愿。”

  为“爱”行窃不知悔

  小龙很快身无分文。小珍偷拿了家里的数千元钱与小龙到了江苏省句容市,准备投奔朋友打工。但朋友没找到,天天上网的他们很快将钱花光,眼看就要流落街头。

  面对窘境,小珍觉得很内疚,小龙对她那么好,她却没办法挣钱,于是选择了行窃,但很快被江苏警方抓获。2007年,缓刑的小珍被父母接回了家,小龙失去音讯。

  回到家的小珍忘不了小龙,天天在网上等待小龙的出现。半年后,小龙出现在网络上。之后,小龙直接来到了小珍的家。

  陷情网 甘愿卖身

  后来,两人骗父母称外出打工,在新洲的乡镇呆了下来。小珍说:“小龙不愿意出去,说外面太不安全,并给我做工作,叫我去做小姐赚钱,等有了积蓄,再开个小店谋生。”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小珍答应了,在一家发廊找到了“工作”,小龙也一起在发廊住了下来。

  洗头、接客,18岁的小珍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皮肉生涯。一次性交易100元,包夜200元,小珍靠出卖自己的身体供养着小龙。白天,小珍去和嫖客们进行交易,小龙却心安理得地上网。饭还要小珍送到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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