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留闯不顾风险三次做伪证,一心想将介绍卖淫的女儿的年龄“拉”到16岁以下。办案人员先后多次赶赴其老家核实情况,将伪证一一击破。最终,其女儿接受了应有的刑罚,而他也因为涉嫌伪证罪被公诉。昨天上午,48岁的李留闯在昌平法院受审。
>>伪证一 更改户口本上生日
2007年8月,家在河南驻马店某村的丽萍(化名)辍学后来京,在昌平一家洗浴中心打工。数月后,她介绍卖淫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2007年10月中旬,昌平检察院通过对丽萍的提讯,得知她出生于1989年10月12日,已经超出了刑法上免予刑罚的年龄。11月10日,检察官尚未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对丽萍提起公诉,丽萍的父亲李留闯带着家里的户口本“找上门”来。李留闯称,女儿是1991年出生的。
检察官仔细检查后,发现户口本上丽萍的出生日期注明为1991年12月16日。若按此日期计算,那么丽萍涉嫌犯罪时还不到16岁。由于农村的出生日期经常出现乱报的情况,检察官为避免失误,迅速将案子退回警方进行补充侦查。
几天后,昌平公安机关的民警赶到丽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李留闯在十多天前对女儿的生日进行了更改。民警还了解到,当地派出所只需通过当事人提供3个邻居的证明及村委会的证明,便可将户籍上的出生日期进行更改。
民警随后走访为李留闯提供证明的村民和村委会干部,他们根本说不准丽萍的出生年月。当时李留闯说是为了方便女儿上学才要更改她的出生信息。其中一名村民及一名村委会干部根本不认识字,只是在李留闯提供的资料上摁了手印。
>>伪证二 手写户口和百日照
当李留闯的“证据”不攻自破时,他却再次来到了检察院,向检察官出示了自己家的原始手写户口本,上面用钢笔书写着丽萍1991年12月16日出生的字样。此外,他还带来一些泛黄的“百日照”,照片边角处的日期是1992年,他称照片上的孩子就是丽萍。
再次产生怀疑后,检察官和民警共赴河南调查。在派出所的户口底档上,他们看到丽萍的出生日期就是1989年。派出所还表示,2002年,当地公安机关已将原始的手写户口本收回了。
检察院查明真相后,随即以介绍卖淫罪对丽萍提起公诉。
>>伪证三 出生证明用假编号
去年5月,丽萍在昌平法院受审时,李留闯作为证人出庭。开庭时,他的女儿一直反对父亲当她的证人,她坚称自己是1989年出生的。然而李留闯再次提供了一份女儿涉罪时不满16周岁的证据——女儿在当地卫生院的出生证明,上面的日期又是1991年。庭审被迫中止。
办案检察官说,之前他们曾多次询问过李留闯,他一直称女儿是在家中出生的。随后,检察官再次赶赴河南。通过到当地卫生院走访,检察官得知,1996年以后该院才开始使用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此外,李留闯提供的出生证明上的编号,经核实为2008年3月在该院出生的一名女婴的证明编号。河南省卫生厅对此出生证明也认定为无效。
“又是伪证,而且我们给丽萍做了骨龄鉴定,结果为17至19岁。”检察官说。
去年7月,丽萍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后,表示服从判决。同时,李留闯的行为涉嫌伪证罪,妨碍了刑事诉讼,被昌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天,李留闯案开庭审理。他在庭上拒不认罪。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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