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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方便面广州仍有售


[  新快报    更新时间:2009/1/7  ]    ★★★

   质监局:1月1日是食品生产截止日期,不是销售截止日期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外包装上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识的商品,必须全部下架。然而近日许多市民反映,大到超市、小到便利店,依然可轻易买到印有免检标识的食品。

    市民

    为何市场还有免检食品?

    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超市和便利店,在棠德路某士多店内,一款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28日的康师傅“葱烧排骨面”,在QS标识旁边,并列印有免检标识,该标识上写有“有效期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而在天河南路某超市内,一款生产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的统一100“清炖排骨面”的外包装上,依然印有免检标识,而此款方便面的免检有限期仅从“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记者在这些销售有免检标识方便面的士多店、超市,只需略微挑寻,就能轻易找到带免检标识的方便面。

    正在某超市购物的李小姐说:“知道免检产品的事情,但不清楚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因为工作关系,李小姐家中方便面属于常备食品,“我很关注方便面的信息,现在市场上什么包装的都有,搞得人犯昏”。许多市民质疑,既然已是明文规定,为何还有免检食品出现在市场?市民宋先生甚至说:“我很怀疑,到底还有多少食品依然印有免检标识?”

    质监局

    并非从1月1日起免检消失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副处长肖亮。肖亮介绍,2008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明令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但考虑到避免企业现存包装浪费,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至2008年12月31日前,为印有免检标识产品包装的使用过渡期。

    对于1月1日这个标志性时间,肖亮解释:“并不是说,这天起所有印免检标识的产品必须消失。”他强调:“这个时间是食品生产的截止时间。”即1月1日起生产的新产品,其外包装上不得再印(贴)有带“M”符号的免检标识。而去年生产的尚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虽然其外包装上印有免检标识,也可在市面销售,并不违规,“所以市面上还有卖,属于正常情况”。市民购买时,注意生产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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