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中国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


[      更新时间:2005/7/15  ]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对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形式和权限进行了调整,公布了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并将于8月1日起执行。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外,还有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等约300种药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2004年9月,医保目录将报销药品品种从1300种左右调整到2100种左右,所以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也需要相应调整。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纳入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药品,除少数特殊品种实行政府定价,不允许企业自行调价外,其他药品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经营者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降价销售,降价幅度不限。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中央负责制定处方药价格,地方负责制定非处方药价格。中央制定价格药品,属政府指导价的,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降低在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总的原则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药品价格则由企业自主确定。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国派出200人出席第29届世界遗产大...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中国将实施车用燃料低硫化计划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