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 [专题]焦点新闻

陈水扁拟聘9名律师对抗检方


[  东方网    更新时间:2008/12/17  ]    ★★★

  “立委”邱毅指控陈水扁利用专机把钜额款项运送到帛琉分行,遭到陈水扁办公室反驳是诬赖,邱毅昨天决定南下高雄地检署,控告陈水扁诽谤。而台湾名嘴近日不断提醒,陈水扁在司法界有不少“暗桩”私下掩护他。


  声音

  “陈水扁要他的爪牙,在台北地检署,在我坐牢的7个月内,频频告我,这些最后都证明是诬告,但当时因为陈水扁的爪牙告我,使得我常常要戴着脚镣、手铐,奔波在中山高上面,那是苦不堪言的一个历程,是一种污辱,我要陈水扁体会一下。” ——邱毅

  内幕

  法官宽对阿扁严对扁婿

  陈水扁无保获释,关键人物就是周占春法官。检察官本来以为台开案中对扁婿赵建铭毫不留情的周占春,对于陈水扁也会毫不手软,没想到在开延押庭时,当3位检察官正要发言要求羁押,周占春却回了一句“起诉书中都有”,让检察官傻眼说不出话。反观陈水扁与郑文龙律师在法庭中,不但滔滔不绝讲了1个多小时,陈水扁还从被告变身陈大律师,本来应该讨论法律的时间全部变成讨论政治。

  法官亲切问候扁“瘦了”

  据台湾记者昨日披露,周占春在庭上一开始就亲切地问候陈水扁“你瘦了”,开庭仿佛在聊家常一般,和叶盛茂泄密案当中,审判长李英豪刚正不阿,针对起诉书的内容和被告针锋相对,甚至斥责在法庭上耍嘴皮的陈致中,两者态度不可同日而语。

  再比较审判长周占春对于被告和检察官的态度,两者明显不同。当辩护律师郑文龙侃侃而谈,一讲就超过40分钟,法官和颜悦色、仔细聆听,偶尔还开个小玩笑。周占春法庭中还主动用闽南语和扁对话,甚至刚开始陈水扁还以普通话回答,周依旧以闽南语讯问,而一般法庭当中,通常只有听不懂普通话的老人,法官才会讲闽南语,周占春迎合被告的做法,让不少在场的台湾记者感到有些奇怪。

  名嘴:扁司法界有“暗桩”

  反观当天审判长询问检察官的意见,当莅庭检察官站起来发言时,才讲没几句话,周占春就不耐烦的制止,和他让被告与律师畅所欲言的态度相较,实在有天壤之别,也难怪台湾各界会质疑,法官已有预设立场,甚至台湾名嘴不断提醒,陈水扁在司法界有不少“暗桩”私下掩护他。 而在周占春决定放人后,陈水扁支持者对于法官这项决定,更是解读为“法官认为陈水扁无罪”。

  前瞻

  最快两周决定抗告成败

  陈水扁遭当庭无保释放,特侦组昨日提出抗告。 16日下午3时许,检方完成抗告书,并已由“检察总长”陈聪明审阅完毕,即将以公文的方式交到台北地方法院收发室,由台北法院审理后,再由台北法院转交到“高等法院”裁定,如果结果是抗告驳回,就维持原裁定,假如同意抗告,则重新发回台北法院审理,整个流程走完最快也要两周。

  据了解,特侦组在抗告书中将以陈水扁可能涉及串证及湮灭证据的事项为主轴,尤其可能干扰证人、影响证人证词的证据,都会提出强有力的事证,避免采取另案声押的手段,造成二次金改及机密外交等侦查中的案情曝光。

  提出抗告后,可能状况有3种,一是抗告驳回,就维持原裁定,也就代表特侦组抗告失败,陈水扁还是获释,第二则是如果“高等法院”同意抗告,则会重新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由原先审判长周占春重审,回顾周占春的态度,恐怕机会不大,第三则是“高等法院”直接裁定羁押陈水扁,但此一部分机率也低。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金融危机恐诱发新一轮战争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我国明年起大幅提高院士津贴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