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聚焦

阿迪公司“三条杠”为“我”专属


[  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8/8/8  ]    ★★★


  品牌总网-欣赏图片

    在烟台多个商场、路段,阿迪达斯公司设立了专卖店,但在一些批发市场仍有侵权产品销售。

  今年,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以下称阿迪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烟台一家超市发现,这里出售的福建省某鞋厂生产的某几款运动鞋上印有“三条杠”,这与阿迪公司注册的“三条杠”商标非常相似,阿迪公司认为此举侵犯了它的商标专用权,于是将超市和福建该鞋厂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30万元。

  阿迪公司

  “三条杠”为我专属

   据法院办案人员介绍,今年,阿迪公司专职打假人员发现,在烟台一家超市的鞋类专柜上,多款福建南安市某鞋业公司生产的运动鞋鞋面上带有明显的“三条杠”标志,这与阿迪公司已注册的“三条杠”商标极为相似,而经过查证,超市和福建该厂家并未取得许可。阿迪公司认为,福建该鞋厂仿冒阿迪达斯商标,超市出售仿冒产品,两方都构成商标侵权,遂将两家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原告认为,阿迪公司是世界知名的体育用品设计制造商,商品涵盖了运动鞋、服装等。自多年前第一双运动鞋亮相以来,“ADIDAS”商标及品牌影响遍及全球。 除了“ADIDAS”商标外,阿迪公司在中国还获得了第1485570、1493353号等“三条杠”第25类商标注册,因而阿迪公司对“三条杠”注册商标拥有合法的专用权。

   法庭上,原告阿迪公司坚持认为,作为鞋类生产厂家,福建该鞋厂应该知晓“三条杠”专属阿迪公司,在未经原告合法授权下,该鞋厂依然恶意生产销售带有“三条杠”的运动鞋。另一个被告烟台某超市,明知运动鞋并非原告生产,却依然进货销售。很显然,两被告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误导了相关消费者。阿迪公司当庭要求,超市和厂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索赔30万元。

  
  烟台中院


  假“李逵”赔偿真“李逵”30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福建某鞋厂没有到庭,另一被告烟台某超市辩称,销售的鞋上的“三条杠”是装饰条而非商标,与阿迪达斯公司注册的商标在视觉上有明显的区别,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国家工商总局于2000年多次向阿迪公司颁发了有关“三条杠”标志的多项商标注册证,目前仍在有效期内。而被告福建某鞋厂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外侧面也有三条向鞋前部倾斜的杠,与原告阿迪公司注册的3938968和G730835号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原告阿迪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超市与福建某鞋厂于2007年6月25日签订购销合同,已销售被控侵权产品46双,未尽到其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日,烟台中院对该案依法做出了判决,要求超市和鞋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福建该鞋厂赔偿阿迪公司经济损失29万元,超市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http://cn.ppzw.com/spzs/default.asp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阿迪达斯市场份额跃居第一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巴西脱下耐克变装事关申奥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