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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场馆的商业规则:赞助商品牌并非畅通无阻


[ 孙飞 市场报    更新时间:2008/8/6  ]    ★★★

  尽管奥运会有今日这般的欣欣向荣,“商业化”功不可没。但为了保持奥运会的“纯洁性”,国际奥委会一直在极力推行奥运场馆品牌控制政策,即场馆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将任何允许出现的品牌(包括奥运赞助企业的品牌)进行刻意展示或用于广告目的,同时群体性标志将被禁止出现。而这项政策也堪称“天条”,一旦触犯,将可能导致行为人比赛资格或观赛资格的丧失。

  根据规定,奥运场馆品牌控制按所属场馆的曝光率、距离核心比赛区域的差别等指标分为5个层次,各个层次对品牌控制的力度不同。如在新闻发布会会场、混合区等第一层次区域,除运动员、随队官员和记者制服上的普通商标、奥运赞助企业提供的技术设备和可口可乐公司出品的饮用水、纯净水外,所有出现的其他品牌都应被胶布覆盖。而在媒体工作间、观众区等第四层次区域,则允许出现非奥运赞助企业的品牌,前提是这些品牌不与奥运赞助企业构成竞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观众还是媒体记者,在着装方面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多人穿戴含有非官方认可的相同或相似设计图案、色彩组合及商业标志的服装或配饰并在奥运场馆内(包括陆域观看区)集体行动,便可被视为违规。

  另外,奥运场馆品牌控制第五层规定,奥运场馆周边方圆500米之内的范围是广告控制范围,只允许出现奥运公益广告及奥运赞助商的广告。考虑到奥帆赛场是一个开放性场馆,这一规定在青岛将被实施得更为严格:在奥帆中心及奥帆赛场肉眼视力可及的范围内,都要进行广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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