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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总局将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并要求书面回复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5/7/9  ]    

  本报讯 (记者夏命群)昨天,环保总局将关于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管理处。总局表示,圆明园管理处近期必须给出书面反馈意见,若不赞同整改决定,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

  据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正式下达后,圆明园管理处不管同不同意整改意见都必须作出一个书面回复。

         
  “圆明园管理处如果对环保总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管理处如果迟迟没有反馈,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环保总局将视为默许,并责令其整改。

  针对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朱红提出的“拆除防渗膜也需做环评”的说法,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表示,总局会研究拆除防渗膜是否需做环评的问题。

  至于朱红提出“粘土来源成整改难点”的问题,环保总局一负责人称,这是圆明园自身的具体问题,环保总局无权指定其具体用什么样的粘土,以及具体从什么样的地方调水,“这些都与环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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