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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康状告华夏时报虚假报道要求赔偿400万元


[ 小水 新浪科技    更新时间:2008/7/18  ]     ★★★

  帅康集团及其总裁邹国营起诉华夏时报虚假报道一案,将于7月10日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帅康在起诉书中,要求《华夏时报》赔偿帅康集团经济损失300万,邹国营个人名誉损失100万,共计400万元整。

  据悉,事件起源于2007年12月10日,《华夏时报》发表了题为《传惠而浦并购帅康》的报道。报道称帅康董事长兼总裁“赌博输了很多钱,现在已经把股份卖给惠而浦还债”,“帅康品牌已经日渐衰微”,报道中“知情人士”称帅康董事长因“个人财务问题已经引起余姚当地政府的关注,相关机构已经对其进行调查”等。帅康集团认为这篇报道不但诋毁帅康集团的品牌形象,还对邹国营总裁进行人格污蔑,对邹国营的人格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帅康的品牌形象受到巨大损害。

  报道刊登后,帅康集团和余姚市人民政府曾第一时间发表郑重声明进行澄清。华夏时报记者尹锋也曾在新浪网发表博客回复帅康的声明,称“对于贵公司相关传闻,本人进行了中立的平衡报道,既有客观引述,又有贵公司张总对传闻的否认说法,同时就帅康目前的发展他还做出了正面的阐释,而贵公司发表的声明充满情绪化和诸多的片面性。”

  帅康集团认为《华夏时报》对帅康的郑重声明置若罔闻,不予道歉。因此决定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帅康在起诉书中,要求《华夏时报》赔偿帅康集团经济损失300万,邹国营个人名誉损失100万,共计400万元整。同时要求被告方在《北京晚报》、《宁波晚报》、《华夏时报》、新浪网等知名媒体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帅康名誉。(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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