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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网络版超级女声撞车 博客网声称并未侵权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5/7/6  ]    ★★★
科技时代_俩网络版超级女声撞车 博客网声称并未侵权
芙蓉姐姐

  搜狐称有唯一合法授权 博客网称并未侵权

  本报讯 (记者朱雅清 卜昌伟)昨天,由博客网举办的“网络超级女声”比赛在京启动。巧合的是,“超级女声”商标的拥有者———上海天娱传媒公司,也将在近期内与搜狐联手推出“2005年度网络超级女声”活动。天娱公司还发表严正声明称:搜狐已获独家授权使用“超级女声”的名称及各种标识。博客网却说自己并未侵权。

  据了解,博客网举办的这场“网络超级女声”比赛,意在超越电视传媒的局限,给那些未能充分发挥而落选的实力派选手一个舞台。该活动即日起至8月25日在博客网的“超级女声”频道和博客论坛同步进行,候选人可提交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充分展现个人才艺,最终根据网友投票结果选出10位“网络超级女声”。获奖者不仅将得到现金奖励,还将得到与唱片公司的合作机会。

  与此同时,天娱传媒已选定搜狐公司作为网络版“超级女声”的网络运营平台,并授权其独家使用“超级女声”的名称及各种标识。该活动将通过互联网上的真人秀选拔网络原创歌手。2004年度“超女”总冠军安又琪担任此次活动的形象代言人,并将演唱活动的主题歌。活动优胜者将获得灌制专辑大碟的机会,并与天娱传媒签约,成为旗下艺人。

  对于许多不同名目的“超级女声”活动,天娱公司发表声明称:“超级女声”品牌及其标识是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与天娱公司共同合法拥有的品牌及商标,对于任何公司及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品牌及标识的行为,天娱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博客网总监麦田表示,博客网早在一月前就开始酝酿推出“网络超级女声”,而且网络与电视的载体不同,二者是毫不相关的两个概念。所以博客网站的行为不构成对天娱传媒的侵权。

  芙蓉姐姐将点评博客“超级女声”(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卜昌伟)在昨天博客网站“超级女声,重装上阵”的启动仪式上,当前极具人气的女性网友芙蓉姐姐、曾在电视版《超级女声》中崭露头角的韩真真等出任嘉宾,她们将对全程赛况进行点评。

  芙蓉姐姐身穿吊带裙,脚登白色高跟鞋,化了淡妆,右胳膊和左胸上还分别贴了只彩色的蝴蝶。虽有观众大喊着要她现场摆出标志性的S造型,她并未理会。在轮到自己发言时,芙蓉姐姐自信地说:“对于外界的褒贬评论我根本不理会,谁爱说就说去。我的心理一直很健康,而且我一向对心理知识有所研究,谁若有心理问题,我可以免费提供咨询。”

  南方某电视台现场邀请她出任该台娱乐主持人,芙蓉姐姐颇感兴趣。她说自己曾做过主持人,愿意与这家电视台私下洽谈。芙蓉姐姐还自诩歌唱得不错,如有机会将进军歌坛。“我性感、可爱、本色,能写作,会表演,还有许多潜能有待发掘,所有这些是我自信的资本。如果说有缺点,我最大的缺点就是长得没有姚明高。”芙蓉姐姐开玩笑说,“不过我还会继续将我的各种照片贴到网上。”

  本报记者 王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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