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华沈学勤)4月30日,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依法对辜某虚构“央视上榜品牌”忽悠消费者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并处罚款2000元。
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于2007年9月份擅自在芗城区延安北路店面发布内容为“CCTV央视上榜品牌”的虚假广告1面,在其店面柱子上发布“央视上榜品牌”虚假广告2面,进行宣传促销。辜某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央视上榜品牌”的有效证件,经执法人员登录中央电视台网站得知,中央电视台曾发布《关于部分企业擅自使用“央视上榜品牌”的严正声明》,声明中说中央电视台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和证书,这些企业从未得到中央电视台的许可和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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