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 [专题]焦点新闻

天津大港开展保健食品等广告执法检查


[  中国食品商务网    更新时间:2008/4/11  ]    ★★★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在做好日常广告监测工作的同时,2008年4月3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港分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工商管理局大港分局对辖区内电视台新闻媒体、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大港电视台、石化电视台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截止2007年1月,两家电视台新闻媒体已经不再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之后,执法人员对我区三家药品零售企业张贴的广告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药店经营区域内张贴广告是否更改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适应范围已近保健功能等内容;是否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尾产品功效证明的;是否违反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检查情况较好,药品零售企业能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为我区探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http://www.ppzw.com/Article_Class2.asp?ClassID=78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金融高管凭什么自定天价年薪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一斤茶叶拍出25万元天价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