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是非洲东南部的内陆国家(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 2007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与马拉维共和国政府代表、总统和议会事务部长戴维斯·卡聪加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拉维共和国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拉维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2007年12月28日起两国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马拉维共和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发展经济的努力。
马拉维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签字仪式后,双方就今后中马关系的发展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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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概况
全称:马拉维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Malawi)
独立日:7月6日(1964年)
国庆日:7月6日(1964年)
人口:1290万(2005年估计)。绝大多数为班图语系黑人。主要有尼昂加族、契瓦族和尧族等8个部族。约有8000名欧洲人。1.2万名亚洲人。官方语言为英语和奇契瓦语。大多数人信奉原始宗教,20%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
首都:利隆圭 (Lilongwe) ,人口47.1万(2003年估计)。
国家元首:宾古·瓦·穆塔里卡(Bingu wa Mutharika),2004年5月24日宣誓就职。
自然地理
118,484平方公里(包括2.4万多平方公里水域)。非洲东南部内陆国家。西毗赞比亚,东北连坦桑尼亚,东部和南部与莫桑比克为邻。马、坦、莫之间的马拉维湖为非洲第三大湖。东非大裂谷纵贯全境,境内多高原,3/4国土海拔1000-1500米。北部高原海拔1400-2400米;南部姆兰杰山拔地而起,萨皮图瓦峰高达3000米,为全国最高点;姆兰杰山以西为希雷河谷地,形成带状平原。地处东南信风带,属热带草原气候。
政治
【宪法】现行宪法于1994年5月颁布,1995年修订。宪法规定:马实行多党制,取消总统终身制,削弱总统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保护多党民主和独立的司法权;总统为国家元首,任期五年。
【议会】实行一院制。议会由总统、议长、副议长、民选议员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司法机构】分最高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1994年取消传统法院。
经济
马为农业国,是联合国宣布的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基础薄弱并受自然灾害和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经济十分困难。穆卢齐政府重视加强经济管理和促进生产,1995年以来实施“脱贫及增长战略”,进行私有化改革,并采取措施加强外汇管理,稳定汇率,增加出口,吸引外资,2002年在西方国家督促下,制定了“脱贫战略三年计划”,将提高生产力、增加非农业就业、提高农业收入和改善社会服务作为经济工作重点,并着手实施经济多元化战略,扶持旅游业、矿产业和制造业。2004年5月,穆塔里卡当选总统后不久即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一项为期12个月的经济自律计划。2005年6月,穆政府开始实施为期三年耗资5,600万美元的新“脱贫及增长战略”,并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2006年,马经济形势续有好转,其中农业涨幅达11.8%,缺粮人口大幅下降。
与中国关系
一、中国与马拉维双边关系简况
中马原无外交关系,马拉维曾于1966年7月与台湾当局"建交".2007年12月28日,中马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拉维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8年1月14日,马拉维外交部召开记者会,宣布与台湾当局"断交",台湾"外交部"随后证实了这一消息.
2000年和2003年,马拉维派代表作为观察员分别出席了在北京和埃塞俄比亚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第一、二届部长级会议。2006年11月,应非洲奥林匹克协会邀请,中国奥组委派团赴马参加了第23届非奥协秘书长会议。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2006年,中国与马拉维贸易额为3173万美元,基本全为中方出口,主要有纺织品、服装等,中方进口少量木材及烟草等。
2007年12月28日,中国与马拉维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与马拉维共和国政府代表、总统和议会事务部长戴维斯·卡聪加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拉维共和国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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