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百货行业财务总监吴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从今年开始,内资零售企业原先33%的所得税率降为25%,无疑将提高税后利润,因而间接提高了企业净利润。“无论企业把多余资金派何用处,扩大投资、派发股息还是做盈余公积,这至少提高了股东们的积极性。”
公开资料显示,批发零售业全行业的平均净利率为2.13%,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4位;实际所得税率为31.28%,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利、税倒挂现象比较严重。以2005年为例,17家外资零售企业在华销售额达1400亿元,而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的销售额仅为1800亿元。由于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率、税前扣除、退税等政策上存在差异,这71家上市企业比17家外资企业多缴纳税额15亿元。
不过,某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分析师告诉记者,以零售行业为例,不排除一些内资企业有长期逃避缴纳营业税的行为;如一些企业习惯于用普通发票(税率7%)代替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或是根本不开发票。对这些企业来说,所得税率降低8个百分点或许根本不合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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