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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服被裁欲起诉,沃尔玛积极准备应诉


[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7/11/9  ]     ★★★

    对于沃尔玛的裁员行动,法律专家认为至少在程序上违反了劳动法,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
   
    “这次裁员,我们都是依照中国法律进行的。已经有被裁的员工准备起诉,我们也已经做好了准备应对他们。”昨日,针对沃尔玛“突击裁人风波”,其中国区公关经理黄健玲向记者表示。

    近日,继华为爆出“突击裁员”风波后,零售业巨头沃尔玛也出现了类似事件。由于正处于《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沃尔玛此举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员工意外遭“无原则解雇”

    近日,沃尔玛公司部分员工突然接到通知,被公司“无原则解雇”。据了解,接到通知的员工工作章当天必须全部上交,公司为员工办的信用卡即日起停用,胸牌的使用日期截至当天。而在事前,他们都没有收到任何风声。

    对于此次裁员,中国区公关经理黄健玲表示,裁员只是在全球采购中心进行,并非针对中国,全球范围内的采购办公室都有裁员,属于全球采购办公室优化重组计划的一部分。据介绍,沃尔玛全球裁员总人数达到200多名。根据方案,包括新加坡、菲律宾、斯里兰卡和土耳其在内的4个采购部门将被关闭,而中国等一些地方则进行调整。

    到目前为止,中国占沃尔玛全部采购量将近七成。此次裁员,中国成为“重灾区”,共有100人被裁,占总人数的一半。在中国,沃尔玛的采购办公室分布在深圳、上海、莆田、东莞四个分部,全部都有员工被裁,涉及工厂认证、质量检验等职位。由于深圳地区的员工数量最多,裁员人数也最多的。

    据了解,近年来沃尔玛在中国的业绩增长速度放慢,费用却持续增长,因此沃尔玛已经将在华采购向其它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但这是否与裁员有关,黄健玲并没有表态。

    沃尔玛称“这种裁员很正常”

    由于此次裁员是在新《劳动法》实施之前,此前也有其他公司出现“突击裁人”事件,因此沃尔玛裁员引起了人们的猜想。对此黄健玲表示,这种裁员“很正常”,每个公司都会有调整,只是沃尔玛正好发生在这个时候。她告诉记者,全球采购中心将功能重合的一些部门撤掉,以节省成本。

    记者了解到,沃尔玛在中国有两个独立的系统,包括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和沃尔玛中国超市。黄健玲表示,此次裁员全都是在采购中心内进行,而包括山姆会员店在内的全国92家超市门店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相反目前正在招聘一些职位。

    专家指出沃尔玛裁员“程序违法”

    对于沃尔玛的裁员行动,法律专家认为至少在程序上违反了劳动法,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

    此外《劳动法》规定,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记者了解到,沃尔玛已在超市系统建立起了工会,但中国区采购系统至今没有建立工会。黄健玲告诉记者,采购系统也将会很快地建立工会,目前正在洽谈之中。

    对于法律专家的质疑,黄健玲表示,公司此次裁员在程序上是“符合当地法律的”。她表示,对于被裁的员工,公司提供了赔偿方案。尽管没有透露具体内容,但黄健玲表示“多数人都表示满意”。

    但赔偿方案并没有摆平一切。记者了解到,并非所有的员工都愿意接受。黄健玲承认,的确有员工正在走诉讼程序。对此她表示,沃尔玛已经做好了应诉准备。

    新闻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专门对企业“经济性裁员”做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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