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何勇
相关新闻
华为宣布“集体辞职事件”结束
100多人未获续约
前天,华为方面表示,长达一个多月的 “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前天已结束,这次部分员工辞职重签是公司内部重新规范的需要,并非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来的。
由于这次“主动辞职”人数众多,全国总工会宣传中心一位负责同志表示,目前全国总工会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据一陈姓华为内部员工表示,“主动辞职”后,前几天公司已与他重新签订了4年的新合同,其职位和待遇延用老合同的,只不过工号改变了,合同的甲方也变成了华为技术。不过在这次“主动辞职”再“竞聘上岗”行动中他赚了10多万元,而且还获得了5天的带薪假期。
而华为方面则表示,华为有部分主管和老员工 “辞职完全属于自愿,公司没有强迫行为。”
华为方面拒绝透露是否经过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表示这不是一次裁员行为。华为方面解释称,“近10年来,华为通过快速发展,员工人数已达到7万余人,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聘用主体关系混乱,不利于业务运作,需要重新规范。员工辞职后,绝大部分员工会通过竞岗回到原来的岗位。”
另据透露,这次行动中有100多人没有得到华为的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