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 1984年,耐克开始以广告代言人的策略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他与乔丹签定了一份5年合同,给乔丹的条件还包括赠予耐克的股票,以及以前所未有的礼遇,在耐克运动鞋上使用乔丹的名字。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傻瓜才干的,只不过是一个代言人而已。 但耐特坚持这样做,乔丹对耐克的影响是巨大的。乔丹身上凝聚了活力、声望、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令人振奋的体育精神,他的分量超过任何耐克理想中的标志。耐克借助乔丹创造了新品牌“飞腾乔丹”(Air Jordon),生产五颜六色的篮球鞋和配套的服装。“飞腾乔丹”既是成功的广告战役,也是品牌战的胜利,在第一年销售量就高达1亿美元。乔丹第一次穿上这种运动鞋就遭到了NBA官员的禁止,他们认为这违反了联盟的着装条例。耐克敏锐地感到这是一次进行公共关系活动的大好时机,于是发起一场广告声援,宣称“飞腾乔丹”被禁是由于它“革命性的设计”。结果耐克和“飞腾乔丹”登上了无数报刊的封面头条,NBA遭到围攻。这件事最后以有利于耐克的结局告终。用运动员做广告是很多人都会想到的,但是做得最成功的只有耐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