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一位知识产权教授建议,如果发现一类产品的相关专利较多时,加盟商与专利持有厂家在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加上一项条款,即要厂家承诺,保证所授权产品专利完全归其所有。一旦与第三方发生专利纠纷,所有损失由厂家承担。
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律师胡康萍则建议,如果是中国专利,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如果是国外专利最好去相应国家的专门网站上检索,比如美国专利,要在美国专利局网站上检索。
“如果在官方网站上查验后属实,那么专利的真实性就没有问题。”
“关键在于专利的有效性。”胡康萍强调,有效性是很难分辨的,如果要想证明其无效,一般要花很大精力。
根据胡介绍,在中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经过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查的,一般不会出现纠纷,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不经过实质性审查,相对来说,存在无效专利的可能性更大。
专业人士建议,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涉及到专利产品代理时,加盟商最好先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请其为专利做出评估。
专利无效性,是指经过专利局批准的专利也有无效的可能。也就是说,加盟商生产或者销售一种产品,而这种产品已经申请了专利。如果加盟商能够证明这种产品在其申请专利以前,就已经存在于市场或者有人使用过,那么就能申请专利无效,加盟商就有可能避免掉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