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可以法律服务与互联网结合的交叉市场做为例子进行分析,无论是早期的法律类网站,还是新崛起的网站,在软件、门户、搜索、社区、培训这些领域基本上都有大批的进入者,仅软件一项就有觅法公司的企法通、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多种产品,而门户架构的法律网站也有觅法网、北大法律信息网、中顾网、找法网等,而提供搜索服务的包括觅法等法律软件服务商,同时还有专业的法律垂直搜索引擎如Qseek等,而社区、教育培训类服务市场打得也是一片红海,但提供“企法通”法律软件的觅法公司却开辟了一片蓝海,推出了“觅法通”与“律师委托”两项突出差异化的服务,其中在“觅法通”这项服务中,整合了与北大法宝等走了相同路线的法律软件“企法通”,同时嫁接了提供法律事务电话咨询的“一线通”与在线增值信息服务的“一点通”,相当于在知识与业务操作层面都做了兼顾,如果说这”觅法通”走的还是传统路线,那么“律师委托”却是在一片红海中开辟出的蓝海市场,围绕整体的“企业健康管理”理念,一端在全国范围内整合符合一定标准的优质律师事务所,提供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服务与品牌推广等服务,共享优势资源,而另一端面向广泛的企业与个人客户,帮助客户选择法律服务商,并针对服务过程与成果进行跟踪、协调与评估,确保通过觅法网达成的服务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售后跟踪,以满足中国企业在成长壮大中产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中国企业健康成长。据该公司的公开数据,截止8月份,加盟律所已经达到百多家,而已有近十名客户委托推荐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涉及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等领域。
在互联网上,用户的选择是海量的,尤其是信息方面的,故此常有“信息孤岛”之说。马太效应恰恰也说明了一点:互联网企业必须持续创造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不然很快会被其他竞争力量甩在后面,甚至淘汰出局。而往往又是强大的寡头们有实力投入重金研究更多的新产品,推出更多的新服务,在用户体验、客户服务方面做得更细致、更深入,而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资源的限制很难做到这一步。如果有哪家互联网企业,哪怕是寡头,如果它们在产品与服务上落后,被抛弃的命运也是随时可能到来,比如雅虎在美国面临的GOOGLE之危。
同时,马太效应的效应又体现了市场对最强者的奖赏。比如搜索领域,百度在这块可说耕耘了多年,并且一直是在精、专、深上下足了功夫,早期还是门户们的搜索技术提供商,做到本土化的搜索引擎老大,蚕食GOOGLE原有的市场份额,并且股份持续上涨,这相当于对其创造与坚守后成功的奖赏。当然除了真金白银等有形资源,市场对最强者的奖赏同样也会体现在品牌、企业形象等诸多方面。
而另外两条“赢者通吃”与“速溶咖啡”规则,与“马太效应”一样,已在江湖中盛行多日。“赢者通吃”定律讲,赢者是指这样技高一筹的人、领先行动的人、品牌显赫的人,他们依赖网络上信息传播的强大穿透力和零成本,赢得了消费者的反馈回路,即便赢者的产品比第二名仅仅好那么一点点,或者和第二名的质量一样,但消费者往往还是偏爱赢者,结果造成市场上赢者通吃的局面,比如搜索市场的百度与谷歌;(globrand.com)“速溶咖啡”的定律大家讲得比较少,但实际上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定律是说有许多手里拿着大把钞票的人或者机构,他们一直在观察谁能够在某一个细分领域或者新兴行业里冒出来,看谁在创新,发现有哪种新模式正在悄无声息或快速地成长,一旦有了发现,他们会立即投资,当然不是投资你,而是对自己复制这种新的模式,自己来做,这种情况就象速溶咖啡一样迅速,“泡”出一杯和你一样的咖啡出来,比如现在有些投资人看了创业者的计划书,感到可行,便拿钱自己做了,导致创业者辛苦琢磨出的创意被轻易地盗窃。
不过,从“达尔文定律”到“马太效应”、“赢者通吃”、“速溶咖啡”,它们都是好东西,尤其是对这片江湖中的博弈者来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于企业、个体而言,要在互联网这个行业里混下去,并且混得好,恐怕只有勤修内外功夫,内功者,精技术于技术、研发、产品、内容等,外家功夫者,长袖善舞于市场、销售、公关、资本、操盘等,这个行业呼唤创新与战斗力旺盛、坚持力彻底的精英,惨烈的市场竞争后只会在各个领域留下少数几个顶尖高手,大多是前三位,然后由它们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市场不断进行巅峰对决,比如综合门户领域的新浪、网易、搜狐等。
因为大家是高手,互联网市场的戏才好看;因为不断有新的高手诞生,挑战江湖霸主,所以这场戏才能继续精彩地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