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深营销与水平营销
首先要说明一下什么是井深营销和水平营销。
水平营销是一种漫天撒网,重点培养的营销策略。注重的是将营销的目标人群的面尽量的拓展开来,充分的挖掘潜在的顾客,是20/80法则中的对20%的顾客的发觉。这种策略适合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户群体的企业。
井深营销则是收敛传播范围,将传播的目标圈定在80%的顾客的稳定上。这种策略适合还没有建立起固定的客户群体的企业。
很明显,对于博客这种营销的形式来说,适合的就是井深营销的企业。
但是在现代的社会中,单一的策略已经不能让企业更快的发展。必须实行组合策略。也就是说,在培养固定客户群的时候,同时要挖掘潜在的客户;而在挖掘潜在客户的时候,也要照顾固定的客户群。
因此对于博客营销的利用,要具体分析。
二、不稳定性
由于博客不是一种职业,或许将来会有人以此为职业,成为商业性质的草根博客,但是同样的具备不稳定性。因为博客主要是一种文字和思想的传达,随着社会的不断的进步,社会思潮的变化,读者的品位的变迁,将使原来可能有固定人群的博客的流量慢慢的减少。
针对这样的问题,就要仔细的进行斟选。
三、利益分配
徐静蕾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一件事,她在网站上做过一个广告,结果SINA提出要求说要利益均分,理由是你在我的底盘上做生意,要交保护费的。
徐静蕾给SINA带来了巨大的人气,但是没收他们一分钱,现在赚钱了,这是SINA始料未及的。于是,SINA就眼红了。这让老徐认为SINA不厚道。
这样的纠纷随着博客营销的增加,以后必然会逐渐的出现,并且越来越多。但是并没有一个完美的解决这样的问题的办法和标准,因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
我们期望这样的政策法规的尽快的出台,形成一个博客营销的固定的利益的分配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如果加上参与博客广告策划制作的营销或者广告公司,四方面的利益分配将得到一个比较完善的解决方案。
四、几比几是胜利
在明星代言这种营销策略产生之后,已经成为了营销组合策略的一种不可或却的内容。但是明星代言的问题就在于,很少有1VS1的代言,通常是一个明星代言几个产品和企业,或者一个企业用几个明星来代言。这样一来,大大的降低了传播的效果。
博客营销也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问题。一个博客做多少广告才算合适,才能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
我们认为,一个博客的广告数量应该控制在1~2个,最好的选择就是一个。而一个企业也应该控制博客代言的数量在1~3个之间,2个是能达到最佳效果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