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志愿者 付小姐:我以前也有赠卵过。因为我赠卵的那个姐姐,已经生了一对双胞胎。帮助一个不孕的人完成她的愿望,可以(让她)做妈妈,我都这么高兴,我想如果我自己亲身体验的话,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种感觉。
解说:22岁的付小姐高中毕业,自称是一个网络作家,她曾经有过一次捐赠卵子的经历,正是那次经历,使得她有了做“代孕妈妈”的想法。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爱心代孕网”的吕先生,于是她也加入了“代孕者”的行列。
代孕志愿者 付小姐:应该是一种微妙的感觉。我感觉就是一个小生命在我体内诞生了。他(试管婴儿)如果他真的受到良好的教育的话,我想他肯定会理解这件事的。他也许会感谢我,帮他的爸爸妈妈,完成他们的心愿,拥有了他。 解说:在深圳陌生的环境里,付小姐每天过着简单而有规律的生活,为了肚子里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孩子,她也十分注意每天的营养搭配。虽然付小姐每天尽量使自己保持心情舒畅,但仍然感到巨大的心理压力。
代孕志愿者 付小姐:记:你做这个事家里知道吗? 付:就是不敢跟任何人说我现在在干什么。因为说出去的话,他们没有办法理解。认为你做的是一件超乎想象的事。因为在国内,这件事在大家眼里觉得是一种非正当交易,或者说是有碍于伦理道德的。
解说:付小姐面临的另外一个忧虑是,孩子出生后,她就要永远和他分别。目前尚未分娩的付小姐,也许还不能充分体会到那种痛苦。而已经通过“代孕”得到孩子的迟先生,却懂得这种生离死别。
代孕需求者 迟先生:记:有没有想过她怀胎十个月,你抱走这个孩子的时候,对她(代孕妈妈)也是很残忍的。 迟:有是也有一点。因为当时从她(代孕妈妈)这个脸上、心态上,可能是有一点的。因为我妈妈说她当时哭的时间比较长,我想这个东西肯定有的,不是说简单一句话。
解说:到目前为止,吕进峰和他的代孕网已经与60对代孕供求方签定了协议,并成功帮助其中12对夫妇拥有了孩子。然而这样的行为却是我国现有法律不认可的。卫生部在2001年8月1日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受精卵、胚胎;而且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于不育的夫妇,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
华东政法学院 许莉副教授:因为代孕带来的伦理问题,使女性陷入生育机器或生育的商品化,女性身体工具化等等。这个在伦理上受到一个较大的障碍。
代孕需求者 迟先生:说实在的,真的不能怀孕的或是不能生孩子的人,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拥有自己的孩子。他根本不会想到会不会触犯法律。这个是人的私心。
解说:专家认为,需求者、代孕中介以及代孕妈妈之间的协议,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应,只不过是一个“君子协定”。 如果发生纠纷,需求者同代孕妈妈的纠纷焦点是在孩子的归属权上。在代孕协议的拟订本身也充满了法律质疑的前提下,要解决这一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 汤华东:我认为它的危害性已经足以达到以刑法来制裁的程度。它可能导致疾病的扩散,导致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对我们的伦理进行这么大的一个破坏和挑战,都可以构成刑事的违法,我希望可能拿以后刑法修改的时候再多点详细的规定。
主持人:就在记者采访结束后不久,又有消息传来。武汉市卫生局将联合当地公安局的网监部门,对“爱心代孕网”进行查处。“代孕”行为的存在,不但违背国家法律和伦理道德准则,而且还存在着色情交易的隐忧。此外,“代孕”还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危害婚姻家庭的稳定,造成财产继承权纠纷等等。所以,对于“代孕”这一现象,我们应该坚决地反对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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