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网民声音不一,也不乏所谓理解和支持,但总体上来说还是以抨击为主,也正是因为巨大的舆论压力,流氓燕自己终结“流氓”,撤回裸照。但这是否意味着“知廉耻”的传统道德又一次大获全胜,战胜了“寡廉少耻”的出位之举?恐怕并不尽然。许多杀伐者挥戈所指,着力点仅在于流氓燕绷紧的言辞与松弛的肉体所形成的戏剧张力,而在流氓燕自己,撤退不过是因为网下的现实生活受到了影响,盖“赤条条”也是要费力气的,填饱肚子毕竟是第一要务。而如前所述,大众的“性”趣渐消我们同样不能把它理解为一种进步,相反,对某种“异化”现象的见惯不怪凸显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阳萎症并潜藏危机。
流氓燕说:“成年人谈性事并不怎么不合理”“我只是想留住自己的青春”——她有太多可以辩驳的理由。所以,关于流氓燕,也不是一句简单的“人品败坏、道德堕落”就可下结论的。在价值观、道德观日益多元甚至混乱的现实下,如何去浊扬清,重树主流道德体系的威信和约束力,这远比对一只流氓燕射之而后快要有意义得多,也重要得多。(作者系《羊城晚报》娱乐新闻部副主任)
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不能剥夺我表达的权利。这是文明社会的指针。
你不喜欢流氓燕,但不必把她赶尽羞绝。
她不过是在博客里表现得过于真实,甚至违背了我们传统的审美标准而已。
博客是个好东西,从ICQ时代的隐名匿姓,有什么心事最好让人知其然而不知出处的特色,变成如今的博客时代的凡事让你知,知表也知底的做法,表现了当今网友的自信与张扬。而且“我手写我身”,于你何碍,你不看就是,何必看了还骂。
而且这一代人的审美情趣也在变。有一位80年代的女作家就很喜欢用通感来描写自身的感受,把七情六欲表达得可观可触。在过去的视角看,实在过于赤裸了。所以,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网友向流氓燕扔砖石,是因为她没有可餐的秀色,还是因为她过于疯狂。一个宽容的社会一个宽容的人群,有时也表现得失态———严苛也许才是人们的常态。
流氓燕让我们想起了木子美,想起了竹影青瞳,我们有理由相信,流氓燕不会是第三个木子美,第二个竹影青瞳,网络世界深不可测,奇事趣事层出不穷,关键我们要有包容的心态,才会乐在其中。
5月15日一大早,国内著名论坛“天涯”上热闹非凡,滚滚人潮全都涌向这个帖子——“自拍秀朋友镜头里的流氓燕”。原来,在网民中知名度很高的流氓燕,发布了清晰的半裸照,一时引来好事者众。
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拍摄裸体照片违法,公民“法无禁止皆可为”,“流氓燕”要拍裸照,既然不是刑罚的行为,也不是行政处罚的对象。就“流氓燕”的裸照而言,只要不公之于众,就是个人隐私,谁也干涉不得。
可是,“流氓燕”却将自己的裸照贴在了网上,她单纯的个人行为,也就随着网络的传播而成了社会行为。因此,“流氓燕”就要为其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包括社会压力、道德评价以及法律责任等。
而事实也是如此,网民关于“流氓燕”的褒贬以及侮辱已经让其感到“置于死地”的压力。但网民关于她在网上贴裸照是属色情抑或艺术的争议,则是法律层面的讨论,而争议之“火”其实凸露出的是我国法律对于“个人裸照上网传播是否属于淫秽物品”的“暧昧”。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那么“流氓燕”的裸照是不是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这要依法由相关部门来认定。这样就产生一种后果,即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我国关于淫秽物品的法律规定是含糊不清的,这就让人容易堕入违法的陷阱;而对于执法机关来说,这种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并不利于网络扫黄。
从“木子美”日记在网上走“红”,到“流氓燕”裸照上网欲将“流氓进行到底”,我们有法律的规定,却总不能在这样的事件中看到法律的力量,这难道还不能让有关部门警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