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之三:彩电出口退税为何低于显示器
目前,彩电产品在出口退税方面只能享有13%的额度,而电脑显示器出口则可以享受17%的额度,这一点为所有的彩电企业所困惑,并忿忿不平。
“与彩电相比,电脑显示器的技术含量要低很多,前者的数字化技术正在快速发展中,而后者已经意味着成熟的装配工序,”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的徐准良部长告诉记者,“在天津,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在一起,我本人就同时负责这两个企业的部分管理工作,显示器能享受IT产业的17%退税额,电视却不能,这非常不合理,也大大影响了电视厂商的利润和研发积累。”
“如果出口量不大还看不出来,可是像我们厦华,出口量很大,这一点就特别明显,”厦华的曾艺主任说,“本来欧盟就想尽方法限制进口,我们的退税优惠措施再跟不上,就更不好做了。据我所知,这一条甚至已经逼着一些企业把电视拆开来,作为显示器产品出口,然后在境外组装。”
“对于这一点,我们经过充分调研后,将向主管部委提交相应的报告,”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国际协调委员会负责人、康佳集团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常东先生告诉记者,“出口退税的意义很大,最重要的事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加强高端研发的资金积累,不是简单的陷入价格战怪圈。”
并且,中国彩电企业被拒于欧盟之外已经多年,2003年虽然给与中国7家企业40万台的出口限额,但是随着后来欧元汇率的变化,当时规定的出口限价已经没有现实意义,“我们也在酝酿,是否要联名向欧盟递交申请,要求停止原先的出口配额协议。”
问题之四:知识产权联盟要加速
“坦白地说,现在国内每个彩电企业在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上的投入都不足,”长虹集团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得健认为,“但一个好兆头是,企业的一把手越来越重视这一块了。”
根据代德健的感受,进入WTO意味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苏醒,而DVD诉讼则令每一个彩电企业的老总都前所未有的重视起来。作为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的负责人,代德健在最近半年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协会的专利池。
“今年8月份,我们经过讨论,进行了内部分工,知识产权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长虹,也向国外产业内部的专利联盟讨教取经,”代德健说。
“建设专利池,从专业的角度讲是个比较成熟的事情,所以能不能搞成关键看企业之间联合的决心,”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张旭廷律师认为,“现在有些舆论对专利池的构建持怀疑态度,我认为这是短视的眼光。”
“除了专利池,协会已经在积极筹备,将来要承担起对外知识产权谈判的责任,”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告诉记者,“其实这一点不单是我们着急,广电部门也很着急,因为数字电视在各地渐次开播之后,除了终端产品,其他如中间件、节目版权保护等环节,都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整个进程必须要加速了。想想当年的DVD专利谈判,谈了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