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开平农商行因6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39.6万元
近日,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开平农商行)因6项违规被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39.6万元。
据了解,广东开平农商行违反以下金融法律法规:违反支付结算业务方面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业务方面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业务方面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业务方面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方面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管理规定。
同时,时任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谭少敏对广东开平农商行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人民币3.6万元。
(截图源自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
山东邹城农商行被罚69.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4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邹城农商行)被警告,并处69.4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邹城农商行有6项违法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同时,时任信贷管理部员工史明玲对山东邹城农商行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时任董事会秘书、副行长王东芹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1.5万元。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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