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一奇葩窃贼在丽水行窃,倒卖脏物只为过把“老板”瘾
法官提醒:临近岁末,在不少市民开始憧憬着如何过年的同时,各式各样的不法分子也在打量着市民的钱包,想着怎么找人“借”点钱回家过年。为此,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出门前要关好门窗,家中以及店铺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如确实要放,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
近日,青田一家地下室副食品仓库内频频出现饮料“失踪”的情况, 而这些失踪的饮料偏偏都是红牛和劲酒。于是,该副食品店老板决定来个“猫抓老鼠”,潜伏在仓库内擒得了这位“不速之客”。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白某因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说起这个白某,前科可谓是劣迹斑斑,1987年出生的他是湖北人,从23岁开始就在青田以打工为生,2009年至2014年多次因盗窃被判刑。 2015年刑满释放的白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却嫌来钱太慢又犯起了糊涂,不过这次他却做起了“生意经”,当起了“小老板”。
“我都是把偷来的东西卖给本地的小吃店、小超市和小店的老板,红牛卖90元一箱,劲酒卖130元一箱。如果老板要,就以这个价格卖给店老板,如果不要就会到下一家推销,直到把这些东西全部处理掉为止。”白某说。
从2016年8月中旬开始一直到案发当天,白某就以此类手法,先后4次潜入当地的一家副食品仓库内行窃。他认为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平时也没人看管,东西拿走也不会被人看到,就算不小心被其他人看到了,假装是去进货就可以掩人耳目。同时,他每次偷都会选择红牛和劲酒,他认为,此类货品最容易出手,店里基本上也都需要这些饮品,只要以批发的价格给他们就很容易脱手。后经鉴定,白某4次盗窃的12箱红牛饮料和7箱劲酒保健酒共计价值2734元人民币。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另白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白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态度较好,且大部分的赃物已被追回归还被害人,对被告人白某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