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原因
从一分借到一毛五
民间借贷吞没富豪
在林惟志一家出逃菲律宾后,关于林氏家族迅速走向衰亡的原因,一直都没有彻底揭开,坊间一度传说是林祥麟深陷赌球,导致债台高筑。随着林祥麟的到案,真正原因慢慢揭开——拆东墙补西墙的民间借贷,是压垮林氏家族的最后一根稻草。
调查显示,林惟志以生产灯饰起家,原本顺风顺水的生意突然出现麻烦:一批灯饰原本要出口美国,因为各种原因,美方客户拒绝支付100多万美金货款。这下,林惟志的“灯饰王国”,开始出现资金危机。接下来,随着金融危机影响,订单减少,为了维持企业运行,林惟志家族开始向民间借贷。刚开始,还只是一分五、两分五的月利息,到后面,一毛钱、一毛五的月息也都借。他的运作方式,与同年跑路的璟成行老板陈维如出一辙——拿东家高利息借来的钱,去还西家的债,于是资金窟窿越滚越大。
在2010年左右,已经深陷资金困境的林家看见猪肉行情不错,于是将最后的赌注押在三明一家养猪场上,为此,他们又以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50多名亲朋好友非法集资5000多万元。就在对猪寄予厚望的时候,原本岌岌可危的资金链,终于在2012年的2月份崩溃。债主曾告诉记者,在出逃前三天,林惟志还一直跟债主们说:“明天银行贷款就放下来了,最迟明天下午,快的话中午就可以把钱还给你们了。”
这话说完的3天后,所有债主都打不通林惟志的电话。大家冲到工厂和林惟志的家里,才如梦初醒——林氏一家连夜跑了,而且是出境,逃往菲律宾。据悉,单灯饰厂所在的明溪村,就有20多名村民被他借走共计470万元,旁边的过溪村更有人被他借走了1200万元。如果算上被欠货款的灯饰厂供应商,林惟志一家的债务已超过1亿元。
揭秘
贴钱帮人订购豪车
骗取信任好借款
2012年2月15日,林惟志一家五口丢下工厂,逃往国外。之后,各种连锁反应随之而来——同安五显镇明溪村的长冠宏灯饰厂人去楼空,债主上门讨债,大批工人讨薪无门,矛盾推向劳动部门。按照一些债主的说法,林惟志夫妇及其子林祥麟夫妇从2009年起,以工厂周转资金不够等理由,开始高息向周围亲友大量借钱,仅灯饰厂所在的明溪村,有20多名村民被借走470万元。
如今看来,警方此次调查发现的“金融危机”之后林氏家族出现问题,与债主所说的2009年不谋而合。林惟志在进口大众4S店和奔驰4S店都有大量购车记录,有时甚至是一个月内就订了十几辆车。这些车都是他用来做“人情”的。“林惟志常称自己有能耐,可拿到低折扣,买车可以找他帮忙。实际上,这些所谓‘折扣’都是他自己贴的钱。”债主们说,林惟志的“购车计划”是在赚取信任,也是在为借款做准备。
林祥麟说,此次回来,除了接受法律的惩罚,还有很多事要做。但他具体要做什么,目前尚不得而知。
村里办厂10年
林家曾有好口碑
两年多以前,林惟志跑路的消息,就像在明溪村引爆了一颗炸弹。没有人想到他会采取这样背信弃义的方式。尽管他之前已有多笔借款没能按时偿还,并欠下多笔利息,但当他告诉债主,马上就能拿到一笔银行贷款时,并没有人产生过怀疑。因为自2002年到明溪村办厂以来,他在村里的口碑并不坏。
村干部曾告诉记者,林惟志在村里办厂多年,确实为当地做了一些好事。工厂吸纳村民就业,他平时对村里的公共事务也比较热心。每年儿童节,林惟志都会到幼儿园、小学搞活动,给学生送礼物。村里要修路什么的,他也会掏钱支持。他给人的印象还不错,所以大家才把钱借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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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通报,近日,厦门长冠宏灯饰有限公司老板林某志的儿子林某麟从菲律宾被押解回厦,林某志则于上个月在马尼拉突犯心脏病身亡,其妻至今失联。
这对长冠宏的债主们来说不啻是当头一棒,他们借出去的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据警方统计,这些债主借给长冠宏的钱,从5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总额超过5000万元。
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
【假象】
陷困境还摆阔 目的就是借钱
林某志是晋江人,2005年之前,他的灯饰生意还顺风顺水,在浙江的工厂有上百号工人。据知情人介绍,长冠宏专做圣诞灯饰出口,年营业额有2000多万元,一年有几百万元的稳定收入。
2005年是长冠宏的转折点。那一年,他们出口美国的一批产品被查出有质量问题,货没退回,100多万美元的货款也被扣下。这一事件让长冠宏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为了节省开支,林某志将工厂迁到同安,期待东山再起。不巧两年后遭遇金融风暴,企业不但没赚钱,反而越亏越多。
林某志不想让自己的困难为外人察觉,一家五口继续住在别墅里,还在三明投资建了一个养猪场。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让外人对他有信心,愿意借他钱。
他的目的确实达到了,很多人愿意借钱给他,认为借给林家的钱就等于是进了保险柜。
【潜逃】
一家五口消失,债主们慌了手脚
2012年2月15日,债主们突然发现,林某志一家都消失了,他们四处打听才得知,林某志一家五口(林某志夫妻、其儿子儿媳及2岁的孙子)于2月14日到驻厦菲律宾领事馆办理签证,15日下午就坐飞机前往菲律宾,随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2月24日,债主们向厦门警方报案。债权人手中的借条显示,2009年到2012年2月之间,他们借钱给林某志,金额从5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总额超过5000万元。
接到报警后,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某志、蔡某梅(林妻)、林某麟(林子)三人立案侦查并对这三人上网追逃。
他们逃亡到菲律宾后,警方通过中间人传话过去,但林某志他们都置若罔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