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媒体的大量报道,唯冠拖欠律师费已经成为热点事件,并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舆论主流观点认为深圳唯冠在与苹果达成和解协议后“过河拆桥”,不向律师事务所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属于不诚信行为。“怪不得深圳唯冠会破产,这样一家不讲诚信的企业,怎么能在市场中长久立足?”新浪网友“我是波波熊”的留言,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对于舆论的指责,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大声喊冤。杨荣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苹果公司所支付的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并未划到深圳唯冠账户,而由法院保管,将来统一分配给债权人。深圳唯冠并没有处置权,相关的律师费用也应该一并由法院依法处理。国浩律师所讨要律师费应向法院申请,而不是直接要深圳唯冠支付,更不应起诉深圳唯冠。”
法律规定不明确引发纠纷
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两家律师事务所到底该如何获得这笔费用,确实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杨荣山就表示,深圳唯冠如果正常运营,律师费用也许会优先支付,但唯冠现在不是正常运营,优先支付费用,债权人可能有意见。杨荣山强调,法院会按照法律条款进行处理,唯冠不会“扯皮”。
据悉,深圳唯冠债台高筑,债主多达百个,其中就包括8家银行的4亿美元债务,6000万美元的和解费,相对于其债务,不过是九牛一毛。
广州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美国、英国等国家,律师代理费用优先支付是得到司法确认的,但是,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法律规定存在模糊地带,使得具体操作起来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因此,估计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的律师费纠纷,短期内很难出结果。”(记者 田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