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联合利华和宝洁公司因操纵洗衣粉价格,被欧盟反垄断机构处以3.2亿欧元罚款;2009年9月,辉瑞制药因非法推销药物被美国司法部罚款23亿美元。
而在我国,相似的问题,罚单往往只有几十万元,堪称国内处罚大单的沃尔玛连锁店销售假“绿色猪肉”案,最终罚款也只不过269万元。这点钱对身价几百亿乃至数千亿美元的跨国企业来说,只能算是“九牛一毛”,自然不会感到“切肤之痛”。
双重标准发人深思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元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部分洋品牌借口我国国家标准低于国际标准,为其缺陷产品做“挡箭牌”,损害我国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国家标准制定者就必须站在中国消费者的立场上,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制定更高的标准,全力扭转洋品牌在我国频频出现产品标准“合法歧视”的怪相。
监管部门执法不能手软,不能因为是跨国企业,是利税大户,就对其违规行为网开一面。“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的做法,损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公平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同样也损害我国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相反,大品牌、洋品牌一旦出事,波及的人会更多、危害性更大,更应该严厉处罚才对。
从消费者的层面看,一些洋品牌牺牲品质追逐利润的手法也是中国消费者“宠”出来的。由于消费者盲目追捧和崇洋心理,许多洋品牌在中国这个广阔的大市场轻易就能分得一块“大蛋糕”,即使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档次,大部分消费者仍会买洋品牌的账。
经历了诸多负面事件,笼罩在洋品牌头上的光环正在逐渐褪去。周元强认为,这种情况恰好给了本土企业一个后来居上的机会。民族品牌能否抓住时机,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关键要看是否能尽快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练好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