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达芬奇”误导性广告宣传
昨天上午,拱墅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魏先生与被告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通过长期地夸大性、误导性广告宣传诱导原告对其品牌形象作出错误认识,从而使原告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消费决定。
判决如下,撤销双方签订的协议,并由被告返还魏先生货款总计人民币323484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驳回原告魏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徐涛透露,法庭上“达芬奇”的代理律师曾提出给魏先生一定的折扣,但终于双方分歧较大,协商调解失败。
记者昨天联系上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汪洋律师,他称,未收到法院书面判决以及得到“达芬奇”的授权之前,不会对此案的判决结果以及是否上诉发表意见。
魏先生是在央视曝光之后,于去年8月10日之前通过律师向拱墅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在此前后包括广州、上海等有消费者个人,但大多消费者是“抱团”起诉“达芬奇”,并要求“达芬奇”退一赔一,有的集体索赔金额高达4000万元。
但除杭州拱墅法院昨日判决之外,暂时查不到其他法院公开判决消费者向“达芬奇”索赔的案例。
-事件回放
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
据了解达芬奇公司销售的这些天价家具,并不像它们宣称的那样是100%意大利生产的,所用的原料也不是达芬奇公司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
经过检测,消费者购买的达芬奇家具甚至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达芬奇家具方面随后通过微博表示,达芬奇在国内销售的意大利品牌家具,均为在意大利生产并原装进口至国内。达芬奇家具后来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其在国内的运营以及销售情况。(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