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格式电子商务合同应用会越来越多,比如电子证券、期货交易、自动售货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都是格式电子商事合同的应用。”刘春泉认为,这些合同由一方拟定,一旦发生错误或者犯罪,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但对此类合同的撤销应相当慎重。
银行“自作主张”划走投资者账户资金也备受诟病。
“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银行不能擅自划走投资者账户资金,只能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旭表示。
“本案中,投资者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过错。”宋旭说,投资者以明显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出价和国有银行进行纸黄金交易,虽然表面上通过了银行交易系统审查,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但实质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损害了公共利益。同时由于银行自身交易系统漏洞,导致了损失,银行方面相关负责人及交易系统研发人员也应依法问责。
凸显法规滞后监管缺位
业内人士指出,“黄金第一案”的争议凸显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金投资市场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监管的缺位。业内人士也呼吁,国内亟须完善黄金贵金属市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黄金贵金属投资市场已经形成了现货市场、期货以及中远期等多元的市场体系,但金银市场的相关法规框架依然是沿用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金银管理条例》。
“一些法律法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现在又是金融创新比较频繁的时期,那时候的管理条例也确实不可能看得这么远。”上海仟家信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於春强直言不讳。
“比如在本案中的‘纸黄金’交易,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一位长期从事金融法研究的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国内黄金市场推出了期货和现货的交易,而“纸黄金”交易一直是虚拟交易,一方面投资者的交易并不能交割到实物,而另一方面,银行与投资者直接作为交易对手方,市场透明度和交易公平性的保障也值得怀疑。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的黄金贵金属市场有四方面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市场交易组织者、投资公司以及咨询机构话语权强势形成信息不对称,二是法规建设滞后形成灰色地带,缺乏监管和维权机制,三是地下市场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一些新成长的机构游走于监管空白地带,四是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投资者维权意识都有待提高。
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王仲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成熟的黄金市场,除了需要有健全的机制外,还需要有强大的产业和规范的管理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