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出台于2009年5月。按照该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虽然当初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稳定。但是,实行3年来却是里外不讨好。每次调价,石油企业纷纷抱怨涨价调整不到位,导致亏损;而民众却抱怨“涨多跌少、涨快跌慢”。所以,关于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呼声一直很高。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呼声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缩短周期,比较普遍的说法是调价周期将由22天缩短为10天。二是更改参考标准,比如增加新油种或者调换参考油种。
不过业内认为,缩短周期或者更换参考标准对于公众一直诟病的“涨快跌慢、涨多跌少”并不会有实质上的改变,而只是有所缓解而已。另外,由于国内油价目前是以国际油价作为标准,所以国际油价的涨跌趋势也会直接影响油价调整的快慢。发改委在5月9日也曾回应称, 2009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总体呈现震荡上升态势,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内油价必然是“涨多跌少”。
卓创资讯分析师胡惠春在接受中新网能源频道采访时也认为,新定价机制不能根本改变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状况,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使国内成品油调价更为及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在接受中新网能源频道采访时强调:“百姓也要明确一件事,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油价不一定就比现在低,而只是灵活性增强了。另外,如果真的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的话,在同样的国际油价情况下,还有可能更高。”
《时代周报》分析认为,既然新定价机制还是在现行机制上的修改,基本原则不变,只要周期存在,那么滞后性就无法避免。所以,油价的问题,根本出路还是建立供需双方交易的市场,油价交给市场和企业来决定。(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