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能源局再提风电并网,风电利用偏低地区不得扩建


[  上海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2/6/2  ]    
    中国品牌总网讯:国家能源局昨日(1日)下发通知称,电网公司要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不得限制特许权项目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示范项目的出力。同时,要加强新建风电项目的并网审查工作,不得因新建风电项目限制已建成风电项目的出力。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指出,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大幅减少,个别省(区)的利用小时数已下降到1600小时左右。

  如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低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计算,我国风电企业因限电因素损失将超过50亿元。

  对此,国家能源局要求,今后,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而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曾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严格执行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对风电弃风超过20%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安排新的风电项目建设。

  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风电平均可利用小时数为192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区域内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928,具体到二级区域电网来看,华北电网为1982,西北电网为1924,东北电网为1816,华中电网为2085,华东电网为2204;南方电网区域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801。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弃风限电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最大问题,只有妥善解决并网消纳障碍,理顺电力市场机制,风电产业才能得到有序发展。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电商暗战自建物流成本账:1万平米仓...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央企审计曝3大问题,部分央企仍存&...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