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一些中国联通宽带用户表示,用户与服务商在签署宽带服务协议之后,就形成了合同关系,用户既然花钱购买了相应标称值的宽带兆数,运营商就当提供速率相匹配的速度,而不能以理论上能达到来推脱自己的责任,线路上的带宽损耗,应该由运营商承担,消费者不应该为所谓的线路损耗“买单”,这种光明正大的“缺斤短两”行为值得追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中国联通宽带用户所反映的网速不达标问题,赤峰分公司技术人员给出的解释为承诺带宽与现实存在的差别主要是线路、服务器、传输多种因素造成的,他们认为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运营商明知道服务存在问题,为何在用户办理时还按照承诺标准值收取费用?至于这些技术上的问题那是联通公司的事情,与用户没有关系,大家支付了费用,就应该享受到相应服务,运营商所指的技术问题不能让我们买单。”很多市民对于技术人员的答复并不买账。
记者曾经拨打过中国联通赤峰分公司的投诉电话,接电话的人员认为4兆宽带下载速率在300kb/s以上就算正常。记者搞不明白,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正常标准由何而来。
宽带监管存在真空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到赤峰分公司一位自称为孙远威(音译)的负责人,据其介绍,用户自己用软件测得的网速不准确,该公司测速仪测出的数据才准确;另外,数据传输到用户终端时必定会有一定损耗,况且有些线路还不是光纤。当记者问及——网速监测速率是否以该公司测速仪测得数据为准时,这位负责人没有给出答复。
本着对事情负责的态度,5月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赤峰分公司分管宣传的姚女士,将采访事项向其介绍后,要求采访有关领导,姚女士表示:“公司领导都在开会,开完会后我将情况汇报给领导,下午给你答复。”截止目前,记者未获任何回音。
宽带“不宽”究竟由谁来监管呢?据赤峰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虽然从某种角度说,宽带可归为计量方面,但是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此作出规定;究竟怎样管理,用户只能遵照办理宽带时签订的契约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记者采访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时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消费者协会已经接到了10多起宽带达不到标准值的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权利以及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说,运营商违背了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接到投诉后,该消协曾多次敦促有关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合理的宽带服务。
据业内人士分析,宽带运营商声称网民自己测试网速得出的结论不准确,但是单凭其内部工具检测来说服用户未免有些牵强。目前,不仅相关部门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来衡量运营商提供服务的质量,而且也没有第三方鉴定机构也说句“公道话”。在当前的现状,服务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如果仅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规范运营商,可能力度还是有限的。
【记者手记】
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网民实际每月为1Mbps宽带的支出是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中国香港的469倍。从常理来说,既然我们花的钱比人家的多,享受的服务就应该比别人好,但是恰恰相反,平日遇到的网速慢,运行不稳定是家常便饭,闹心的宽带还不得不用,明知被侵权却无能为力,看着N兆宽带也就是镜中花、水中月罢了。当然,这其中有些问题的确需要时间去解决,不过还是希望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早日让网民拥有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