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早上,中国之声对案件进行了报道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随即做出重要批示,省高院纪检组专门派员督办,并要求启动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
依据再审查明的事实,三门峡市政法纪工委、三门峡中院分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水涛,也就是称“眼花”判错案的法官,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4月21日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这是媒体公开报道以来,第一个被该制度追责的错案法官。
此外,陕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吕丙林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4月23日,陕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霍建辰作为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4月23日,陕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该案件的刑事部分已经审理终结,民事部分的审理仍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