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来的深圳戴源诉汕头市澄海区雄健塑料玩具厂法人蚁林建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澄海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证明了上述质疑。
2008年12月3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深圳戴源起诉汕头市澄海区雄健塑料玩具厂,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移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理。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2009)澄民二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时,原则上应采取竞标,竞价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投标的形式进行,至少有3家(含3家)投标人投标方为有效。
而高达33亿元的资产包债权转让应报财政部备案,判决书认定原告无证据证明收购资产包的合法性。
澄海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长城广州办事处与原告戴源贸易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是无效合同”,遂驳回原告深圳戴源对被告的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