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眉(化名)现在是一名教师。她诉称,2011 年初听到朋友、同事和学生家长对她议论纷纷,才得知以自己为原型的裸体油画在一些展览和杂志上发表,并公开拍卖。
小眉认为,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要求画家王宏峥立即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50 万元。诉讼过程中,小眉还请了两名证人证实,油画发表后,小眉很多同事、学生家长对她的评价极坏,认为其“行为”与人民教师的身份极不相称。
当初付模特2000 元
25 日下午,王宏峥就此事在微博上呼吁大家关注。
他称,2007 年创作这组作品时他还在读研究生。当时通过朋友、模特公司等挑选人体模特,最终选了三个人作为参照原型。鉴于“大家都认识”、“作为画家是很感性的”, 当时他与小眉之间并没有订立协议,只是简单地拍了一组裸体照片。他支付约2000 元后,小眉就离开了。
他称,收到法院传票时感到“出离愤怒”、“像一个隐形炸弹”。
一审判画家赔30 万元
对于此案, 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认为,尽管画家认为油画相比于照片已与小眉有较大差别,同时作品中还融入了主观创造,但小眉提供的证据已能证明油画肖像与其本人的一致性,属于“临摹绘画”,因此侵犯了肖像权。
此外,法院认为小眉的裸体属于其隐私,画家未经准许就擅自发表也构成了侵权,而且还破坏了其“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因此又侵犯了隐私权、名誉权。
法院根据该油画公开拍卖价是24 万余元、被告发表了多幅油画等情节,酌情认定了赔偿数额30 万元。
宣判后,王宏峥提出了上诉,本案将于3 月30 日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