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规定严格来说是越权的,但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我们不得不出台这样的权宜之计,可为什么这些年来仍有很多公司不分红?”范福春解释道,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时候,他曾做过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很多上市公司不是不愿意分红,而是只要一分红,就要上缴20%的红利税。“企业是在缴了所得税之后用净利润进行的分红,但目前的情况是不管是法人机构分红,还是个人分红,都要缴20%的红利税,我认为这有重复征税之嫌。”
此外,范福春建议,应该把资本市场中违法违规案件中的罚没收入返还给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而不是所有款项都上缴国库,让受害股民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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