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价就是市场定价,只是消费者的一厢情愿。这是因为,对企业来说,只要它自信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满足感和安全感,就尽可以自主定价。可以说,正是有这层价值,才有了打造品牌的必要,否则我们也就不必追求“中国创造”了。
在强调产品设计和知识产权的大背景下,贴什么牌子卖什么价并不奇怪。中国的飞跃牌运动鞋经过国外设计师的包装,就可以卖到几百上千元;红蓝条蛇皮编织袋被LV相中之后,就可以变身为时尚产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品牌在东莞小厂生产也不奇怪,大众认可的耐克鞋很多就是本土企业生产。然而,我们能接受洋品牌的“过度要价”,却对国产品牌的高价格冷嘲热讽,孰不知,这种非理性态度也会间接“鼓励”达芬奇式的媚外与造假。
其次,则是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乏力。知识产权是品牌重要组成部分,而盗版横行和山寨产品猖獗已经成为“中国创造”的最大障碍。这缘于政府对山寨产品态度上的暧昧,始终不愿给出一个清晰的界定——到底属于模仿还是剽窃?反映在对山寨产品的处理上,则是就事论事、时紧时松。一个经济体在经济起飞阶段必然会有一个学习和借鉴阶段,但始终依赖这样的“学习和借鉴”,就永远不能发展出自己的创造力。
换个角度看问题,不是在为达芬奇开脱责任,而是想做出这样一种设想:假如达芬奇不傍洋品牌,认真做好设计,也不用讳言自己的产品就是出自东莞小厂,它能不能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假如中国企业都能身处于一个宽松良性的市场氛围,也许,就不会有曾经的欧典事件和今天的达芬奇事件,“中国创造”或许能够早一天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