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A为新欢“裸离婚”不要豪宅不要他
[ 新快报 更新时间: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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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
摘要:与前夫郑中基的离婚风波至今扑朔迷离的阿Sa,对于香港终审法院就离婚夫妇财产定下公平分配的条例,阿Sa强调不需要分前夫身家,而好姐妹阿娇却替阿Sa很不值,搞得阿Sa非常尴尬。。。。。。。

●罗嘉良
与前妻方敏仪于2008年正式签字离婚,嘉良为使前妻生活无忧,他除保留200万元自用外,其余约值四千万元资产,全数给前妻作为赡养费;而嘉良在香港愉景湾的豪宅,亦归前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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