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竟然有人找我说想包俩快男‘玩玩’……第一我鄙视你;第二这事不归我管,我只管聊天;第三人家选的唇红齿白少年郎是给粉丝玩的,不是给你这老男人玩的!再见!”
(钱佳芸)
不要脸,则无敌?
“超女”艾梦萌“混娱乐圈就得不要脸”火爆言论出街的同时,一条“几个辣妹猛坐导演刘伟强大腿”的新闻为其说法充当了有力注脚,让我们认识到,原来“不要脸”真的可以博得曝光率。
从某种意义上讲,娱乐圈,尤其是影视圈,艺人要成功的确需要部分“不要脸”的精神。好像一向斯文白净的天王黎明在最近颇受好评的电影《十月围城》中以蓬头垢面的形象出现,而莫文蔚在《食神》中的丑女角色更是她成名的代表作。如果上述两位演员,太过顾及自己的形象,不肯放胆演出,那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可能就会少了一部代表作。
不过在演出中的“不要脸”不代表做人的“不要脸”,艾梦萌她在接受采访时将演出的“不要脸”与在社会上放弃自尊等同起来当然是错大了。不过既然她都说了,做人“不要脸”是她悟出的人生道理,那么我在这里再怎么费口水和她辩论那也是白搭,因为俗话说的“人不要脸则无敌”中的“无敌”指的不是不要脸的人掌握了真理,无可争辩,而是他们连脸都不要了,超过了“唾面自干”不止一个层次,我们这些还有自尊的困难群众在这里嚷嚷两句,最后还不是看着这些“无敌”的人们堵着耳朵数钞票? (薛琰)
高晓松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
要脸还是要名利,这不是个问题
当年的琼瑶剧美女宋佳将女儿楚楚送进娱乐圈前,曾给她定下了许多“清规戒律”,原因是——现在的娱乐圈已经跟20年前大不同了。
话说回来,艺人只是一个职业,只不过,艺人工作的环境——娱乐圈,其复杂程度强过所有其他的职业圈。
娱乐圈的一个事实是,越是大牌明星,负面新闻越少;越是小明星,“不要脸”的事越多。
这并不是说大牌以及一线明星已经完全脱离了低级趣味,而是他们早已名利双收,既然已经是公司高管级别,江湖地位甚高,又何必放下身段?而小明星尚只是小职员,要多赚钱就必须多干活儿,要找到活儿就得先有名气。“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句话用在娱乐圈尤为贴切。于是,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各种“不要脸”事件也就横空出世了。
有一些嫁入豪门的女星,早已实现财务自由,现在频频出镜,大抵都是一个范儿:我现在衣食无忧,拍戏纯粹是喜好,所以对剧本很挑剔。噢!My god!如此晒命,让尚在圈内“不要脸”的小星星们,情何以堪?
所谓仓廪足而知礼节。当然,帕丽斯·希尔顿那样的豪门艳女排除在外,她那“不要脸”,不是不得已而为之,完全是“作”的。
出淤泥而不染者,一定有。靠“不要脸”出名的星星,也有一大把。不过,靠“不要脸”走红的人,很快就会被遗忘,而且这些人当红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人们鄙视、嘲笑的对象。 (张素芹)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