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娱乐圈里的明星也许星光十足,但面对感情问题的时候,往往就没有那么底气十足了。合作对手往往都是俊男美女,再加上收入颇丰,对他们爱情的考验往往比普通人要严峻得多,所以有不少明星为了避免婚后的财产分配起争端,都先签协议再进婚礼殿堂。如:小S和许雅钧、翁虹和刘伦浩、张柏芝和谢霆锋、贾静雯和孙志浩、章子怡和vivi.....
翁虹:防止家庭暴力
翁虹:防止家庭暴力
2006年9月17日翁虹生日那天,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刘伦浩。2007年1月17日,两人在相恋4个月后悄悄飞往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
虽然是闪婚,但是两人并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在正式结婚前,二人协商签订了婚前协议。翁虹说这个想法是丈夫提出的,其中规定两人不能随便提出离婚跟分手,此外,如果有任何的工作影响到感情的话,必须以感情为第一优先考虑,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可以有家庭暴力。
刘晓庆:离婚后依然要亲密
刘晓庆:离婚后依然要亲密
刘晓庆和阿峰虽然已经离婚5年了,但是他们二人的婚前协议真是有点莫名其妙。据说,这份协议上规定,为了照顾刘晓庆的公众形象,两人就算离婚,在公众场合也一定要保持亲密。此外,还规定了一些如何面对媒体的细节。
常人看了,真是想不通,既然都离婚了,还要在人前做戏,这日子也过得太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