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是陈旭然类
陈旭然红颜薄命,生前是一主持人,死后才发现她不仅有豪宅还有巨款。由于她是意外死亡,被入室抢劫的民工害了性命,如果她不死,可能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会有那么大一笔财富?凭着她做主持人的收入,怎么也不可能成为这么一个富妹的。那么她是怎么敛财的呢?据说和一位官员有关。有人给她罩着!当然随着美人香销玉殒,那位官员也被正式罢免了。但是那传闻中的3000万财产足以让陈旭然跻身中国富人之列了。中国究竟有多少个陈旭然呢?没有人知道。这类人一般是靠结交权贵,从而获得制富的机会,而且一般他们比较有自知之明,一旦可能,就移民海外,希望以这种方式来开始新生活。他们在生活中绝对不会像刘晓庆这个类型的似的,有事没事就嚷嚷自己是天下最有钱的人。这类富人属于隐藏比较深的阶级敌人,他们的安全需要后台的稳定,陈旭然是因为意外结果连累了自己的后台被免职,但是对于这类富人来说最大的危险实际不是民工,而是反腐败的力度。
第四类是牟其中类
曾有中国大陆首富之称的牟其中因犯外汇诈骗罪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与牟其中案可以合并同类项的另外几桩数额惊人的诈骗案件在这里有必要重新提一下,比如1992年3月发生在延边地区的宇全公司(韩玉姬)集资诈骗3.62亿元;1994年,案发北京的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沈太福)诈骗案,总额高达10亿;而且1995年11月在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新兴事业总公司(邓斌)集资诈骗案,总额达到32个亿。当然这些人在被最终纠出来之前,都是富甲一方的人,他们的胆子是钱喂出来的。牟其中的一条著名语录是:世界上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
与赖昌星类不同的是,牟其中类更多的是用骗的手段。换句话说,赖昌星类更多的是以权换钱,而牟其中类则是反过来,以钱养权,再借权生钱。所以说许多诈骗之所以能够得手,与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以及执法环境有关。许多诈骗分子往往上交权贵,下结亲信,平时出入阔绰,挥金如土。如集资诈骗3.6亿、挥霍1.7亿元的特大诈骗犯韩玉姬,在被判死刑之前曾是著名的优秀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私营企业协会的副会长,这些人能量很大,关系通天,一旦有动静,耳目立即通风报信,以权压法,以情徇法,使司法机关障碍重重,阻力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