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个人消费电脑的全球第一品牌,惠普——一直以来都是品质和信誉的象征而在中国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缺陷产品召回,惠普按照三包规定做事是合法的。但目前的状况是不只一两个型号出现问题,这就不单单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可能是在设计、制造程序上有了问题。这样来说,使用召回处理是最佳方案。”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责任在企业,企业应当拿出诚意,尽快解决消费者的现实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也表示,虽然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笔记本电脑的召回规定与制度,但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如果惠普笔记本存在给消费者财产或人身带来危险的缺陷,则惠普公司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危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事件不要拖得太久,耗费社会资源不是件好事情。但如果企业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的话,最终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邱宝昌表示,这样的结果对企业的损失可能更大,所以企业一定要明智。
“按照现有的法规,厂商有义务做好善后处理,使消费者得到合理补偿并避免消费者受到二次伤害。”中消协投诉部部长王前虎表示“对于在惠普事件中受害的消费者,厂商除了召回或维修产品外,还应承担消费者的间接损失。如租用电脑费用、维修时的打车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