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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拒绝“雾里看花”式消费


[  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0/3/15  ]     ★★★

警惕促销陷阱,消费者盼“阳光交易平台”(图文无关)。何建文摄

    体验

    1 打着“以旧换新”幌子促销

    “捐一件旧衣服可获十元现金券,现金券可购买任何品牌的衣服。”去年3月某天,位于东城的某大型百货店在其地处的十字路口打出了大幅广告标语。3月本是服装换季的大好时节,这对于刚刚清理出部分“厌旧”衣物的我来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仔细整理之后,我便提着一大包清理出来的衣服来到该百货店。喜滋滋地将旧衣换成八张现金券,便开始搜索参加活动的心水品牌新衣。淘了不久,便看上了一款春季短外套,打折后260元。“真的可以用这个旧衣服换的现金券来购买吗?”我带着疑问向店员咨询。店员回答———是的。

    拿着店员开出的单我来到收银台,并喜滋滋地拿出一叠共八张现金券。店员仔细看完单之后,礼貌地告诉我:“小姐,我们的活动是消费一百元才可以用一张现金券,您的衣服价值260元,你可以用两张,您还需要支付240元的现金!”

    一百元才能用一张现金券?此时的我才意识到弄错了。“可是你们的广告里面并没有这么说啊,店外店内所有的广告标语都只是说换得的现金券可当现金使用购买衣服,而且专柜的人员也没有向我说明啊,为什么付款的时候才告诉我是这样的情况?”我当时非常恼火。我知道,去捐旧衣服的顾客,大多是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态,他们在付款的时候,才知道了真实情况,顿时我的购买欲消失殆尽。

    王慧慧

    体验

    2 KTV禁止自带酒水还强收服务费

    禁止自带酒水和食品,否则就要收取不菲的“服务费”,这已成为KTV一条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并为此发生了很多纠纷,让本来兴致勃勃的消费者扫兴。去年,记者老友A君就曾经在城区一家KTV有过这样的遭遇。其中一次,还因为拒绝支付这笔费用,而被KTV里的工作人员扣留,后在警方的干涉下才得以脱身,至今想来,仍愤懑不已。

    那是去年12月的一天,A君的一位好友设宴庆祝生日,酒足饭饱之后,众人提议去飙歌。考虑到交通便利等因素,他们就去了城区那家KTV俱乐部。进入包房后,因为气氛极好,免不了要喝酒吃东西。由于知道有“霸王条款”,大家只好去KTV自设的超市购买食品和酒水。

    由于人多兴致高,在超市购买的红酒很快喝完。这时,有人想起先前吃饭时还有一瓶红酒没喝,便提议拿出来喝了。不过,正当大家酒兴正酣时,服务员进来了,并以这瓶酒不是在KTV超市购买为由,要按照该超市售卖价格收取100多元的服务费。众人不依,一则,禁止自带酒水无凭无据;二则,本来就没有提供服务,何来服务费一说。服务员解释说,这是KTV的规定。

    双方僵持不下,服务员叫来了经理。经理作出了同样解释,并表示,可以按照超市价格六折收取服务费,也就是说,KTV要为这瓶自带的红酒收取60多元的费用。寿星同意给钱,毕竟大家是出来高兴的,没有人愿意为此败兴。不过,寿星同时要求,KTV应在发票上注明此项收费的理由,经理同意,遂带寿星去服务台付费。

    可就在此时,一个自称是KTV副总经理的人走过来说,发票可以提供,但不能注明收费理由,并称这是“规矩”。大家不知道这所谓的“规矩”从何说起,自然也拒绝付费。寿星坚决要求在发票上注明收费理由,但那位副总经理坚持不肯,双方为此发生争执。这位副总经理于是情绪激动起来,拿出对讲机,叫来了十多个服务员,并让服务员封住电梯口,不让离开。

    更让A君等气愤的是,那位副总经理居然还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KTV里闹事。几分钟后,附近的警察和治安员来到现场。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护送大家离开,也没有让A君等支付所谓的服务费。从那个KTV走出来,已是凌晨。

    谭志红

    体验

    3 网购达人传自保经验

    作为一名资深网购买家,记者本人已经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买了上千件物品,现在的身份是闪闪的“三黄钻”。最初接触网购是在四年前,当时对只能凭图片买东西的购物方式很怀疑,但经过几年的历练,本人如今在网上买到的基本都是物美价廉的好东西,并可以不谦虚地以“网购达人”自居。以下是实战心得:

    第一,依靠群众。听听朋友、或者论坛上网友的推荐,当初本人就是通过在一个论坛里网友的推荐,找到了两三家非常好的外贸女装店和一家出售化妆品试用装小样的店铺,经过与专柜品比较,东西绝对是正品,价格却只有正品的1/5甚至1/10,帮我这个袋里银子不多却爱臭美的家伙省下不少钱。

    第二,相信“双高”。所谓“双高”就是指信誉度(至少3钻)和好评率(至少99.5%以上)的双高店铺。这点是依靠群众的延伸,就是多看看已经购买的网友评价,并且要注意甄别是真买家还是刷信誉的“小号”(“小号”的信誉度一般不太高)。本人就是除“双高”店不出手,通过这一原则在网上购买到市价1/2的灯具和洁具,质量都非常满意。

    第三,坚决使用支付宝。现在各大购物网站都有推出“支付宝”等中间账户,以及“消费者保障计划”等售后处理服务。也就是说,买家在购物的时候,是先把钱打到网站中间账户,等收到商品确定质量没有问题后,才将资金划给卖家。如果所购商品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在半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还可以要求先行赔付。所以这些保障服务,我们网购时一定要用足。

    郭文君

    体验

    4 买车养车的“博弈”

    好不容易跟4S店砍价拿到优惠,随后却在保险环节“挨了刀”。记者的朋友陈先生回想起初次购车买保险经历就有些生气。

    通过多次议价,4S店销售员同意将车价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价两千元。这个价位与陈先生的心理预计相符,于是他决定掏出积蓄购车,并当即付了数千元订金。

    几天后,陈先生兴高采烈准备去4S店付款提车,与销售员谈到保险问题时,销售员表示,新车第一年的保险必须在4S店购买,并罗列了在4S店买保险的好处。然而陈先生又正好认识做保险工作的朋友,发现同一家保险公司同样险种的报价,4S店比朋友的报价高出一千多元。

    陈先生质疑4S店的保险价格虚高。但4S店销售员却斩钉截铁地表示不在该店买保险,这辆车就不能卖给陈先生。

    考虑到自己所选的车型比较畅销,而该4S店又正好剩下最后一辆现车。用车心切的陈先生只好“认宰”。为此,陈先生感到自己购买新车的喜悦被冲淡了不少。

    像陈先生这样遭遇这一“霸王条款”的新车主不在少数。东莞市工商局12315申述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S店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该处购买车险的行为正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合法的。

    俗话说“买车容易养车难”。除却油费、保险等系列费用,车辆保养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刚买车时,记者对车辆维护、保养的专业知识不甚了解,被维修店宰了几次。例如加装4个挡泥板,每个收费100多元,后来才发现,相同的质量外面卖的价格仅20多元。还有被维修店忽悠买30元一罐的雨刮水,后来看书知道,其实清水加点玻璃水具有同样功效。同事朋友中被“宰”的也不在少数,普通保养一次花费千元以上的,大有人在。

    其实,汽车维修业最普遍的一个毛病就是“小病大医”,只要遇到维修店称车辆要“全身检查”的情况,就要亲自多跑几家,货比三家。另外,因为自己也学到一些车辆养护知识,避免了因为信息不对等而在与维修店的“博奕”中处于下风。

    郭文君卢真伟

    体验

    5 你被“洗脑”了吗?

    护理服务投诉高居不下已不是新闻,对此消委会也反复提醒消费者,为了保护自身权益,首次充值不要太多。说是这样说,但记者亲历一次后,感叹商家的“洗脑”招数真是厉害。

    我年前曾在一家开张仅一个月的头发护理小店体验,刚开始冲着6折的体验价,购买了5次。起初还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到体验过程中才发现,原来清醒地消费是这样的痛苦。与其说这5次消费是体验,不如说是商家对你洗脑的战场。经过首次护理后,我感觉自己的神经比工作时还紧张。

    事后总结才明白,那种紧张是无意识的,因为在护理过程中技师、店长会不断地跟你聊天,一边拉家长,一边向你间接地推销产品和服务。本来想在这护理的一个小时内闭目养神休息一会,竟不知不觉地被拉着聊天一个小时。到护理结束后,店长会趁你兴奋之时说:“我今天就给你开卡了,那你今天就交200元的订金,以后随时补上都行。”随后店长还神秘地跟我说,如果你今天交订金,我能够给到你额外的折扣。

    我对奢侈服务的消费历来保守,那会儿居然超级动心,幸好我从家里出来只兜了钥匙和门卡,口袋空空只好很不好意思地跟他们说“考虑一下,下次吧!”

    临走时,对方叮嘱要我连续5天来体验,这样护理的效果很明显。我想这当中的实质应该是要连续洗脑,真的到了下次,我倒真有点不敢去的心态,对这种情感攻势惧也!果然,第二次过去,围绕着办会员卡的话题更加直接。想想自己还一次性购买了5次体验消费,觉得好后悔!

    我的这种清醒恐怕是商家最讨厌的,相比而言,我另一位同为记者的好友,居然在第一次体验时就“感慨”地办下了一张2000元的美容护理卡。对于平时“抠门”的她变得如此阔绰,我毫不吃惊,因为我相信但凡这类护理类消费的商家都擅长情感攻势。

    不幸的是她第二天就打电话给我,说护理部位出现过敏红疹,想要我陪她去退卡。王慧

    体验

    6 警惕那让人吃哑巴亏的事

    本人长年跟报料新闻,见到“消费陷阱”也是习以为常,讲述以下典型事例:

    去年5月本人曾报道了《鑫六福骗术让观众吃哑巴亏》,南城嘉信茂广场有一伙人打着“香港鑫六福珠宝”的招牌,半个月来搭台忽悠人的骗术,让记者对当时步步劝诱的现场还记忆犹新。

    现场他们借助托,用心理战术步步劝诱,激发起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最后围观者被哄着花200元买下“免费”项链,气人的是,这项链被鉴定为不折不扣的假货。也有不甘心的受骗者找他们退货,不料不但被这伙人用“谁让你自己贪小便宜”话语奚落一顿,还有数名肌肉发达的男子靠过来怒视,最后受骗者只能自认倒霉。

    当晚,记者在现场旁观了这伙人的数场骗局,两名托每次都出现。当时一名受骗的严先生不甘心地找“鑫六福”退货,台上的那几个主持人和工作人员正抱着大海碗蹲着吃饭,听到有人要退货,主持人一改台上的幽默劲,不断冷言奚落严先生自己贪小便宜,还好意思来退货!严先生被呛得调头离开,随后去嘉信茂广场里卖珠宝的专柜检验。经检验,项链是不值钱的假货,于是再找商家“理论”,严先生不依不饶,“鑫六福”最后退回了他200元。

    综上所述,作为“资深”报料记者,本人也在此提醒读者,一是小便宜贪不得,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骗局更加不必搭理它,若不小心上了当,不妨学习上述严先生当个“钉子户”,跟他们据理力争,增加骗子们的行骗成本,也可拨打消委会电话,能解决更好,若不能解决,也可起到“厚积薄发”的效果。马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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