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消协将挑战“中午12点退房”等商家所谓的潜规则,目前已公布了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将组织专家点评分析,提出破解的建议,并以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中消协还将组织由专家、律师和地方消协等参加的课题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展开专题研究和讨论,从法律层面更好地帮消费者维权。
消协宣布挑战潜规则,体现了消协积极维权,为消费者代言的职能归位,值得肯定。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15年,但是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而消费者的娘家——消协,也处境尴尬,消协虽然一般设立在工商局内,但它不像工商局那样拥有行政执法权,更没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消协的职能多体现在开展消费知识宣传,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即使有消费者求助消协,消协对商家违规经营潜规则也往往停留在组织调解、提请媒体曝光的层面,对违规商家的约束作用十分有限。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被商家很好地遵守,更谈不上被信仰。消费者遭遇商家潜规则忽悠,消协无法及时有效解决消费者遭遇的侵权问题,不仅影响到消协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连消协自身也感到“英雄气短”。由于消费者个体维权成本高昂,面对商家的经营潜规则,不少消费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消协宣布挑战商家潜规则,体现消协角色归位,传递出积极履行维权职能的信号。这一方面提醒商家尊重消费者权益,主动检视霸王潜规则,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主动维权。如果地方消协组织都能像中消协那样挺直腰杆,敢于挑战商家潜规则,全力为消费者维权,不仅可以唤醒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感受到消协的真实存在,而且违规商家的嚣张气焰也会有所收敛,对改善消费大环境也有好处,还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完善积累立法素材与经验。
3.15不是消费者救难日
新华时评:尽快让消费者恢复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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