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工商局和省消协公布了去年的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同时对一些维权热点进行了点评。据了解,我省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4623件,导致伤亡60人。
【案例点击】
输液瓶里现蜘蛛
2008年10月,消费者孙先生在徐州一家医院治病,挂水时发现输液瓶内竟有只死蜘蛛。据查,该输液为无锡某制药公司生产,孙先生于12月份投诉到徐州市消协。经协调,最后由无锡公司承担消费者相关项目检查费用3000元、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5000元,并且一次性补偿现金10500元。
被商场电梯摔休克
盐城消费者宋某去年5月7日在市区某商场购物时,因为商场五楼自动手扶电梯出口与地面不平跌倒,当场休克。经消协多次协商,最终由商场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1万多元,同时承担各种费用2万多元,另外又一次性支付宋某95000元作为后期各种治疗费等费用。
买辆“新车”做过漆
姜堰消费者刘某去年4月份花18.6万元在泰州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姜堰经营部买了一辆轿车,结果10多天后在一家汽车装潢部洗车时,洗车的专业人员告诉他,这辆车左后方车身有重新做漆的现象。最后经协调,姜堰经营部同意更换一辆同价位轿车,同时补偿3万元一级车内装饰费用。
其余七案例简介
1、进口除草剂不合格致盐城射阳67户农民秧苗枯死,被判赔20.15万;2、宿迁开发商延期交房且质量有瑕疵,被判赔27.6万;3、组装空调冒充原装被判赔8万;4、无包装箱就不给退换故障液晶彩电,消费者成功退货;5、厂家不兑现销售人员免费旅游承诺,被判赔18000元;6、南通某银行多收10余户消费者煤气费,最终退回;7、江都消费者到商店买到假“派克”笔获双倍赔偿。
【热点提醒】
快递丢了烟只赔10元
消费者刘先生托快递公司快递三条苏烟给朋友,结果快递公司却将货弄丢了,最后因为消费者在快递单上没有保价,甚至没有写明投寄物是三条苏烟,只能获赔10元的快递费。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快递条款,贵重物品要约定保价服务,同时要验收物品并保存好快递凭证。
银行代收费“拒收现金”
银行在代收费时往往出现“拒收现金”现象,并要求消费者办卡。
【消协提醒】银行应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行推广银行卡代扣业务,剥夺消费者现金缴费权利。
有偿提供消毒餐具侵权
眼下不少饭店都推出了有偿使用消毒餐具服务,每套要另外收费,而且部分饭店在使用前并不向消费者告知要收费,个别饭店甚至声称只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实质是强制消费。
【消协提醒】饭店应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经消毒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强迫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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