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向齐二药受害者及其家属交付民事赔偿执行款项,这场历时近两年的中国产品质量侵权诉讼第一案终于落下帷幕。数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陈北元呼吁,应设立药害事件公共赔偿基金。
陈北元建议,应尽快建立起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产品质量安全模式,赋权消费者,确立产品质量侵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就药害领域而言,应设立药害事件公共赔偿基金,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缴纳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金作为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中受害人的紧急医疗救助资金,以保障药害事件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同时可以用于支付药厂破产后对受害人的赔偿金,并且可以一定程度化解医院对药品责任的抵触。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这种倒逼的方式,才能在医改困局中让医院对药厂的药品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