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滨良透露,其实国际大厂的专利也存在很多漏洞,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一直在寻找这种漏洞,将国际打印巨头的耗材垄断专利判成无效。最近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又裁决此前授权的爱普生00129671.X中6项权利要求无效。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到,00129671.X专利名称为“用于喷墨打印设备的墨盒”,一共有12项权利要求。“因为使用在先技术太多,1~6项的专利要求已经被否决。” 龚滨良说。去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8296号文,宣布此前授权的爱普生ZL95117800.8中62项墨盒专利权全部无效。
龚滨良解释到,目前中国通用耗材厂家产品进入海外市场所遭遇的专利打压越来越多,如果国际打印巨头在中国的专利被宣布无效,可以为今后的国际专利纠纷提供一个佐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产打印耗材企业负责人称,“将垄断专利扔进了垃圾箱,此举为中国耗材业营造出良好的竞争环境。”
业内都在期盼着中国激光硒鼓耗材标准和中国喷墨墨盒标准出台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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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耗材厂商兵败美国“337案”
2006年2月17日,爱普生公司针对中、德、韩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墨盒产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申诉状,指控涉案产品侵犯了原告在美国的9项专利权,请求启动“337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针对被申请公司发布永久排除令。
此次涉案的公司有一半是中国企业,包括格力磁电、珠海纳思达等主流企业,而其他在德国和韩国的公司也基本上是中国耗材企业的代理商。
由于应诉美国“337调查”的费用较高,到2006年4月,中国其他耗材企业放弃应诉美国“337案”,珠海纳思达一家本土企业坚持与爱普生抗辩。
2007年3月30日,ITC行政法官对中国墨盒“337调查”案作出初审意见,珠海纳思达和其美国子公司的某些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在美国申请的墨盒专利权。该行政法官同时确定,其他承认自己墨盒产品侵权的以及缺席初审的20多家企业也侵犯了多项爱普生在美国的墨盒专利权。
随后,珠海纳思达向ITC提出上诉,要求复审推翻初审意见。
2007年10月20日,ITC作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调查所涉的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法庭还发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要求所有进口商都不得将相关专利侵权产品进口和销售到美国。
针对纳思达等被告的“禁止令”与牵涉到整个市场的“普遍排除令”并发,令此次判决成为有史以来“337调查”在通用耗材领域最严厉的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