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经销商
需要创新营销思想、实现竞合共赢
在“2007中国太阳能行业年度经济人物暨行业十佳评选标准”中,不同的项目虽然略有不同,但是有许多共同之处:一是要求这些企业家、企业、经销商在引导行业发展,推及行业升级过程中做出突出的贡献;二是要求这些企业家、企业、经销商在技术创新、营销创新、规范经营过程中表现出突出的责任心;三是要求这些企业家、企业、经销商在引导消费升级、加强科普宣传、提升国民节能意识等方面做出了表率作用。
“三个共同点”之中,“创新发展、竞合共赢”是主要内涵。我国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发展的二十多年的时间,基本上以提高集热管性能为主要特征,多元化创新体系很薄弱,技术创新、营销创新缺乏长远规划,概念化宣传竞争、价格战成为这个行业目前的主要特色,甚至诋毁竞争品牌,相互谩骂也屡见不鲜。每个行业都要经过洗牌阶段,每个行业走上稳健、持续发展必然也会经历混战阶段,只是作为绿色能源行业,我们的企业、经销商需要开展什么样的竞争才能实现行业、企业、经销商乃至消费者的共赢,值得我们深思。
“创新与共赢”这个话题我们谈了好多年,相信还会继续探讨下去。只是在技术创新没有重大突破的背景下,整个行业在营销创新上的方法还不够多,创新思想的落实还不够深,创新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创新的体系还不够健全。企业与企业同场竞争,残酷厮杀,归根到底在于缺乏创新的手段。前不久,光芒太阳能公司副总马飞在一次企业交流会上提出“太阳能热水器行业需要竞合精神”,即太阳能行业要倡导“竞争中合作,合作中共赢”。
“竞合精神”就是要树立既讲竞争又讲合作,既讲分工又讲协作的精神,倡导的是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通过规范竞争与有序合作,最终实现企业共赢,行业共兴的目的。太阳能企业之间由于产品的相似度大,利益与风险相近,更需要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共赢,否则只会深陷“价格战”、“同质化”的泥潭之中。太阳能通过合作交流,优势互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横向联合体。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搏击国际市场,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太阳能技术走出国门,树立民族形象。这是摆在太阳能热水器企业面前的共同的课题,也是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要实现竞合与共赢,就必须依赖创新。创新已不只是企业竞争的法则,更是行业前进的驱动力。中国太阳能企业只有通过在管理、研发、文化、营销上的自主创新才能够形成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才有差异化路线选择的话语权,走出差异化的发展路线,从而根本上缓解和释放市场压力,推动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产业的升级。所以说,创新是一个企业制胜市场的法宝,创新是一个行业健康持续的不二法则。唯有创新方能有效竞合,才能实现企业共赢,行业振兴!
品牌路上我们还刚刚起步
任何一个品牌的铸就都不是靠一个个的证书来支撑起来的。从05年起,行业内就开始大力倡导企业走品牌之路,名牌之路,倡导规范发展,健康发展。本次活动评选出来的各个类型的十佳品牌,只是在某一个领域去认可了一些企业家、经销商的成绩,并不代表其具有恒久的竞争力,因为许多企业还不能承受“品牌压力之重”。
今年6、7月份,笔者走访宁波、杭州、南京三地市场,发现即便是已经评定出来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所属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也暴露出许多的问题。某知名品牌在宁波市场由于产品质量不硬,售后服务问题很大,整个市场全部瘫痪。即便是后来一个代理商来操作,遗留的服务问题仍然不得解决,损害了品牌形象,也伤害了消费者的信任心。7月6日-20日,某名牌企业在南京市场由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连续被《现代快报》曝光三次,虽然最后由于媒体的介入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但是却让我们反思名牌企业还有多少做得不够“名牌分量”。
前不久,在和一位营销专家谈到太阳能产业发展时,他指出“名牌不等于品牌”,可谓一语中的。品牌知名度不等于品牌美誉度,也不等于品牌忠诚度。名牌产品仅仅只是一个肯定,如果缺乏完善的服务体系、健全的企业文化、规范的形象体系、先进的营销体系,真正的品牌还需要多年乃至几十年的积累。
“2007中国太阳能行业年度经济人物暨行业十佳”评选活动刚刚启动,肯定有许多的企业、经销商会申报一些材料。既然是申报,必然在具体业绩和事例上表述的很好。我们暂且不去评论材料的真伪性,只是希望无论是最后评上的还是没有评上的企业、经销商,都能按照自己材料中写的那样,在推广太阳能普及、产品质量提高、服务品牌建设、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继续努力,让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太阳能产业快速成长起来,直至整体走上国际舞台。